索引号: | 4300000001/2024-0051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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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党发〔2024〕5 号
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城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12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城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2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26个问题,现整改完成25个,阶段性完成1个。无巡察移交的信访件。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不够到位。
一是市容市貌管理不够精细。二是户外广告管理缺失。三是路灯建管工作脱节。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在县城区内开展了一系列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完善东安县市容市貌管理机制。今年以来,与全县354家门店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制,共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现象32500余起;强化供水供气、路灯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管护,做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到位,县城主次道路亮灯率保持98%以上,背街小巷亮灯率保持96%以上,照明设施完好率保持96%以上。二是制定《东安县户外广告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户外广告招牌设施;集中整治,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形式、统一位置”的“三统一”原则,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5次,拆除违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23处。三是就路灯建管脱节工作,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建设部门协调,主动提供相关工作意见。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到位。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工作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所有党组会都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城市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会议精神;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发放至局属各党支部,纳入局属各党支部重要的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二是将国家安全工作同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成立了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签订《东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将国家安全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学习计划;认真梳理排查涉及城管领域可能的风险隐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求依法稳妥处置。
3.对县级财政大笔支出监督不够有力。一是对PPP 项目付费监督缺位。二是污水处理服务费定价“草率”。三是城卫保洁市场化项目成本核算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东安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管理考核细则》,加强日常巡查和督查力度,每季度对第三方服务公司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对标执行到位;定期做好审计工作。邀请县审计局对每年运行情况开展审计追踪检查。二是严格落实《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强化考核运行,制定《污水处理厂按绩效付费考核与管理制度》,并按要求进行考核付费。三是严格落实《湖南省环卫工作费用定额标准》,按要求核算精准成本,在新一轮保洁市场化项目中尽可能细化、精准环卫保洁核算成本。
4.履行综合执法核心职能有短板。一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不规范。二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转变存在堵点。三是数字城管功能发挥不到位。四是服务意识不强,关注民生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力度,要求执法工作人员务必熟练掌握城市管理领域各项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制定《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加强对执法案件的审核;常态化开展执法案件的自查自纠,切实加强行政执法案件制作。二是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工作安排,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衔接,重新审视机构改革后的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分配,消除可能存在的职能重叠或者责任缺失的情况。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数字城管平台运营维护资金,确保管理平台运行有序;积极推行“智慧云广播”替代面对面执法,运用远程监控和云广播远程喊话,倡导快速处置的柔性执法新模式,既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又达到了执法目的。三是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强化供水供气、市政基础设施服务,做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到位。
5.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二是政治理论学习还需加强。三是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欠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东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安排部署全年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就城管领域可能出现舆情、热点问题的方面开展分析研判;要求各班子领导根据就各自工作实际,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材料重要内容。二是严格按上级工作要求,制定《2024年东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中心组学习方案》,对六个环节作出具体安排。三是通过工作群、单位宣传栏、工作会议等不间断地宣传网络行为规范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党员干部做到自觉规范网络行为,传播正能量;加强单位宣传栏、LED显示屏的管理,严格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6.工程项目监管不严。一是虚增工程量。二是工程验收付款把关不严。三是工程项目资料整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按要求落实市政项目工程管理;收集资料,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现场核实,进一步核算工程量。二是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强化验收付款把关,严肃责任追究。三是组织相关业务股室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则与方法》等文件,要求务必严格项目工作资料管理,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单位不予以验收;对不规范的项目资料立即整改。四是严肃问责,对相关人员唐某、黎某分别给予提醒谈话。
7.变相发放奖金。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东安县城卫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年度考核绩效奖发放办法》。二是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变相发放的资金已按程序全部退回县财政专用账号;对相关责任人员黎某、蒋某分别给予党内警告。
8.自来水公司财务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制定《东安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劳务用工与加班餐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对照党政机关财务最新标准严格把关财务报账范围与标准、强化票据合规性检查力度,做好整改,规范管理。三是严肃问责,对相关人员朱某给予提醒谈话。
(三)聚焦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的问题
9.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一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完善制度。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完善《东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东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主动接受监督。召开党组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主动接受监督。二是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并严格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10.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一是违规借调人员。二是人浮于事,正式职工“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借调手续不齐全的人员已按要求回单位上班;二是健全机制,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清退相关部门临聘人员。
11.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一是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二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专业学习,要求各支部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纳入学习内容之一;将党建工作和城管领域业务工作的融合开展(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业务、垃圾分类、市容环境卫生)纳入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将党的理论知识用于指导具体实践工作,促东安城管工作的发展。二是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全面提升。三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各党支部日常督促和指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问题。
12.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关于“借调人员期满未办理手续”的问题:已按要求回原单位正常上班;关于对“‘牛皮癣’清理保洁项目考核方式简单,考核办法没有细化”的问题;每月加强巡查,严格落实《东安县城区“牛皮癣”监督考核办法和清理保洁评分细则》,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4226898;电子邮箱:daxcsglj@163.com。
中共东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