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芦洪市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张爱平
机构地址:芦洪市镇车站路与应阳大道交叉路口往东约240米
联系电话:0746-4496249 邮政编码:425913
邮箱地址:lhs4496249@163.com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一、主要职能
1.镇党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八)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蒋颖
基层党建办公室:张波
经济发展办公室:杨超
生态办公室:陈青青
平安法治应急管理办公室:宋景军
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周路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唐明贵
便民服务中心:段卫芬
退役军人服务站:蒋树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黄辉亮
财政所:周艳飞
三、人员编制
镇人民政府核定行政编制48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