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
低价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解读
一、出台目的
为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出台依据
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信息,以及市场供给和产业发展状况,材料、人工等市场价格,行业费用标准等市场调查情况,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竞争报价提供基础。未设定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
(二)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三)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
四、总体要求
各部门、各地区要充分认识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指导,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完善采购文件标准文本、增设交易系统功能、加强履约担保、加大违约责任追究力度等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