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营商政策 > 政府采购 > 政策解读
分享到:
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预算单位20%预留采购份额购购买农副产品的通知
  • 2020-12-20 18:30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预算单位20%预留采购份额购买农副产品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出台背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湘财购〔20192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永财购〔20202)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意义。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预算单位20%预留采购份额购买农副产品工作,加快工作进度,督促完成采购任务,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工作部署。

二、主要内容

督促各预算单位按照20%的比例预留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三、政策亮点

组织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通过稳定的采购需求持续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有助于推动脱贫地区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发展。

相关政策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相关政策
  • 一审:
  • 二审:
  • 三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
友情链接

主办: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东安县车站路133号  邮编:4259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0746-42393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箱: dadzzw@163.com  湘ICP备16008386号     湘公网安备431122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4311220001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