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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东安县教育局印发《2021年东安县普通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2-05-30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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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东安县教育局印发了《2021年东安县普通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对《2021年东安县普通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方案》予以解读。

一、出台背景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及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教通〔2021〕14号)招生文件,对招生政策进行了大幅的改革:招生区域合理划定,统一招生平台,招生公正公平及省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的政策均有具体的安排。

根据省市招生文件,东安县根据本县实际出台了2021年东安县普通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制定了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各学生在划定入学片区范围内,在统一网络平台上进行申请报名,审核后免试就近入学。二是户籍优先、统筹安排原则。农村学生就近在户籍地入学。城区因学位紧张,优先满足城区户籍子女入学;科学统筹城区购房户入学;随迁子女到学位富裕的城区学校入学。三是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按省市要求进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行为,加强监督,切实保障招生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主要内容

2021年东安县普通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分为小学招生、初中招生及高中招生三大部分。主要包括中小学招生区域的划分、招生对象及要求的资料、报名登记的时间及方法、录取的方式、方法及依据等。

小学城区学校招生用定四界的方法确定招生区域,确定一校一片,按照符合要求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初中城区公办学校实行多校划片,不能统筹安排时,实行超员微机派位。初中堞区民办学校实行按规定计划数进行自主报名,超员微机派位。

高中学校按学生在统一系统填报高中志愿,根据中考成绩、考查等级及素质评价等级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省示范性高中(东安一中)除划线招生录取外,还实行指标到校生(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50%的指标分配到学校所在区各初中学校)、自主招生等多样化招生政策。指标到校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立即进行录取,录取对象必须人籍不能分离,且要在指标分配学校就读两年以上。自主招生原则上是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体艺专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招生方案由教育局审核,招生对象为本校招生范围内且在当地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符合要求的学生。

三、政策亮点

2021年东安县普通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的实行确保了当地居民小学就近免试入学,初中划片入学,高中按志愿入学(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50%的指标分配到学校所在区内各初中学校)。切实保障招生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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