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并于5月17日正式对外公开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就该意见稿中的主要精神,回答了记者提问。
1. 问: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请问马局长,总局负责研究起草《意见》时,都有哪些考虑?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据世行报告显示,5年来我国开办企业便利度排名上升了65位,企业开办时间从33天压缩至22.9天。但是,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很大改善空间。世界银行评价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的企业开办时间平均水平为8.5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明确要求“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统计局等部门,立足我国实际,参考世界银行报告,总结提炼地方经验,研究起草并经国务院常务会审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坚持以企业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为导向,健全顶层设计,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强化部门协同,调动各地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法有序开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
2.问:企业开办便利度是衡量一个国家营商环境水平的重要指标。《意见》公布执行后,将对我国优化营商环境产生哪些积极的影响?
答: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持续优化我国的营商环境。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改善营商环境十分关键。营商环境好,微观市场主体才有活力,经济才有创新力和竞争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以简化企业开办环节、压缩办理时间为核心,对照世界先进水平,依法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健全长效机制。这必将促进我国营商环境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的持续提升,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二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满足人民群众对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的新期待、新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企业办事成本大幅降低,创新创业活力得到极大释放,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但是,开办企业不仅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还要刻制公章、购买发票等,环节多,时间长。人民群众迫切希望政府部门继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可以使企业以更便捷的方式、更少的成本、更短的时间,快速进入市场,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创业创新热情。三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服务水平。通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动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流程再造,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形成“互联网+”条件下新的服务模式,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3. 问:《意见》指出,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8.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上述目标。为此,下一步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实现既定目标必须针对当前企业开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改革,创新方式。一是实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要求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二是优化企业登记程序,提升便利化水平。今年我们将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推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精简文书表格材料,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5天内。三是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提高公章制作效率。要求公章制作单位应在1天内完成印章刻制。四是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压缩申领发票时间。要求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2天内。五是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要求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行网上办理。六是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工作。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协同配合,依法明确统一的工作要求和规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理顺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4.问: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较好地解决了从事一般性经营项目的企业开办问题。请问马局长,对于需要进入相关许可领域经营的企业,我们下一步有哪些考虑?
答:对于涉及许可事项的企业,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下半年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各类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难题。目前,总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起草相关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