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16号)和《永州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确保全县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着力解决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不完善、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权责清单为依托,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促进政务信息管理和权力运行过程公开,主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服务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动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1.推进权责清单公开。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法律法规修订、行政权力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2.推进机构职能目录公开。对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全面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简历、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信息。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机构职能信息专题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按权限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全面公开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建设。按照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要求,以省、市政府部门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标准为指引,紧跟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县级26个试点领域的标准目录编制;并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照县级政府部门公开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争取年底前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
4.加快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明确参与范围和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5.推进重点信息集中统一发布“一网通查”服务。系统梳理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公开清理结果。并配合推行惠企政策“不来即享”,建立全县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信息集中统一发布,实现“一网通查”服务。
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6.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尤其要加大各类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一线,直接惠企利民。
7.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落实公文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切实履行政策解读主体责任,高质量起草解读材料,高标准制作解读产品,多平台拓宽发布渠道,增强传播力影响力,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8.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提升“窗口服务”质效,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9.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次办”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10.提高便民利企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持续完善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进一步加强“政策库”“企业库”两库建设。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重点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减免社保等费用、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等重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及时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11.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12.融合各类疫情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政府网站、电视台和政务新媒体,全方位解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13.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14.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
15.做好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16.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17.准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法定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18.着力加强新修订条例实施配套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通过强化制度保障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
19.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发布机制。建立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发布制度,遵循“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在公文类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含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3种)。严格执行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把准政策界线,从源头上杜绝“应公开未公开、不公开的随意性”问题。
20.加强主动公开文件上网发布。建立主动公开文件工作台账,定期核对、通报上网发布情况,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文件印发实施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的时限要求。
21.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要按照国家省市统一模板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到位。
22.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办理工作。按照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办理规定,全流程、全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23.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持续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
24.加强政务新媒体监测管控。积极引进政务新媒体第三方检测功能,建设全县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实现对所有政务新媒体的动态监测管理。
25.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准确传递政府声音,传播政策意图。
26.加大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加大政策文件和解读文章的转载发布,及时转发热点信息和专题宣传产品,推动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尽快清理整合。
27.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融通发展。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
28.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开展检测评估和安全建设,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不断完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29.加快政府公报体制机制创新。高质量完成公报编辑出版和电子公报上网运行工作,建成并及时更新公报数据库系统,更好发挥政府公报所刊登政策文件的标准文本作用,调整优化赠阅结构,着力将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领导责任。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分管领导、业务人员,报县政务公开办备案的机构和人员应尽量保持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机构和人员信息报县政务公开办备案,同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确保工作推进不断档。
(三)强化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提升培训效果。
(四)规范考核评估。进一步优化并完善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并通报结果,制订第三方评估方案,并运用考核评估结果提升工作效能。
(五)高标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从2022年起全省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半年总结报送制度,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真实客观统计上报数据,及时全面编制报告内容。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在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详细列举陈述,接受省市县年末考评和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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