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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与自然领域有机融合
  • 2024-06-20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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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自然资源局:大力推进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与自然领域有机融合

近日,东安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东安县自然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将东安县绿银矿业有限公司和永州市凯达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信用积分增加了30分,使这两家企业的信用等级达到A+级,并降低了行政检查的比例和频次。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东安县自然资源局探索信用监管模式,将信用嵌入自然资源管理各个环节,以激励、惩戒、预警为手段,采取信息采集、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管理方法,通过数据归集、信用评价、联合奖惩等方式,推动信用与自然领域有机融合。

明确信用分级及赋分标准,精准分类监管。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实际,将自然资源监管服务对象统一确定为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四类,具体划分为A+ABCC-DD-七个等级。同时,根据监管服务对象不同的性质、特点及监管要求,确定了测绘单位、用地单位、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防治施工单位等十一大类信用赋分标准,共计82条。

实行信用分级动态管理,不断提升诚信建设意识。在初始分级的基础上,对监管服务对象的不同信用行为,依据《东安县自然资源领域计分标准》予以加减信用分值,对行政相对人信用分级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利用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倒逼监管服务对象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利用质量、效益和效率。截至目前,共采集到十一大类、168家自然资源监管服务对象的信用信息,其中:达到A+ 级别6家,达到A级别142家,达到B级别12家,达到C级别8家,达到C-级别以下的0家。

强化信用监管运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该局将监管服务对象信用得分所对应的信用类级与其切身利益实行挂钩,以自然资源领域监管服务对象的评价结果为依据,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诚信守法类、轻微失信类、一般失信类和严重失信类的,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纳入“红黑名单”等手段,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实行部门间的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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