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东安县财政局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安县农业农村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安县支行
中央储备粮永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东安分公司
东发改粮〔2026〕5号
关于印发《东安县2026年粮食收购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场、县直相关单位、粮食收购企业:
《东安县2026年粮食收购工作方案》经县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东安县财政局
东安县农业农村局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安县支行 中央储备粮永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东安分公司
2026年7月18日
东安县2026年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6年全县粮食收购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粮食生产、储备收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落实各级粮食收购政策,规范粮食收购秩序,抓实抓细全年粮食收购各项工作,坚决守住县域粮食安全底线。
二、总体目标
严格遵循“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类收储”工作原则,全面落地国家、省、市粮食收购政策,健全市场化收购体系,高质高效完成政府储备粮收购任务,规范推进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压实乡镇属地主体责任,完善县级临时储备粮收购机制,从严抓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禁食品安全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及食品加工领域。常态化开展订单收购、上门收购、预约收购、挂牌公示收购等惠农服务,统筹推进市场化收购与政策性收购协同发力,持续提升为农服务质效,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全力防范化解区域性、阶段性“卖粮难”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统筹,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东安县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发改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发行、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县粮食收购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统筹协调、调度督导、工作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切实扛起粮食安全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主体责任,构建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联动、企业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精准研判粮食生产、收购进度及市场价格走势,常态化开展调研调度,及时处置收购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抓实收购筹备,保障有序开展
1.细化工作方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东安县2026年地方临储粮收购处置工作方案》《东安县2026年政府储备粮订单实施方案》,细化完善配套工作举措,全面抓实粮食收购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收购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发行、县财政局、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科学统筹仓容资源。2026年全县早稻种植面积26.5万亩,预计总产量10.6万吨,全年粮食预计收购量5万吨。其中,县粮食购销公司计划收购0.5782万吨、中储粮东安分公司计划收购1.2万吨、民营加工及个体经营主体计划收购约3万吨。全县仓容保障充足,县粮食购销公司2个收购点通过腾仓销售、老旧仓维修改造,可落实可用仓容0.62万吨;中储粮东安分公司2个库点腾仓可用仓容1.2万吨;民营企业可用仓容1.5万吨。通过实行边收购、边加工、边销售的周转模式,可全面保障年度粮食收购仓容需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3.足额保障收购资金。严格落实“钱等粮”工作要求,2026年县级储备粮轮换收购计划5782吨、地方临储粮收购计划1600吨。县粮食购销公司提前对接县农发行,在收购开秤前办结信贷审批、资金投放全流程,足额保障收购资金,做到及时足额兑付售粮款,坚决杜绝拖欠粮款、向农民“打白条”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发行、县财政局、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4.完善收购设施设备。严格落实收购准备、结算服务、检验流程、粮食整理、人员标识“五个标准化”建设要求。各收购企业提前检修、调试、补充输送、清杂、计量称重等设备,运维升级智能粮食信息系统,确保系统稳定运行、数据实时报送。提前规划库区运输路线,布设“两清两吹”作业设备,在收购场区醒目位置公示收购政策、质量标准、价格明细及收购进度,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营。(责任单位: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各经营企业)
5.开展岗前业务培训。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各收购企业仓储、质检、结算、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岗前专题培训,重点培训收购政策、质量判定、检验检测、规范操作等内容,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实操能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三)优化先检后收,严守质量底线
1.前移预检监测关口。严格落实“省级抽检、市县主检、乡镇速测、企业自检”四级监测机制,改变传统批量取样、结果滞后的工作短板。农业农村部门在稻谷种植、成熟收割前常态化开展田间镉含量风险监测,及时推送监测数据,为耕地治理、粮食分类收购、加工利用提供预警支撑。各粮食收购企业结合种粮大户、农户售粮需求,主动开展上门预检、送样预检服务,依据预检结果分区错峰组织收购,精准引导农户有序售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县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经营企业)
2.规范检验溯源管理。各收购企业配齐匹配收购规模的专业检验设备,收购前完成设备检定校准,规范扦样、制样、检测全流程,同步开展粮食常规质量、重金属安全指标检测,确保检验结果精准合规。全面落实粮食产地溯源登记制度,依托信息化系统、标准化登记台账,督促粮食经纪人、种粮大户、种植合作社如实填报产地、种植主体等溯源信息。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全面启用智能粮食管理系统,实时录入、逐级上报收购数据,健全完善粮食收购台账、溯源档案、质量安全档案,实现全程可追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县分局、县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各经营企业)
3.严格分类分仓储存。按照粮食质量及安全指标实行分类分仓存放,科学高效利用仓容。入库稻谷严格划分为三类储存:镉含量≤0.2mg/kg、0.2mg/kg—1.0mg/kg、>1.0mg/kg。对镉含量>1.0mg/kg的超标粮食,实行单独包装、分区堆码、醒目标识、闭环管控,严禁违规混存、流入口粮市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各经营企业)
(四)做强市场收购,激活购销动能
1.培育多元收购主体。坚持市场化导向,树立“大粮食、大市场”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鼓励央企、地方国有粮企、民营加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常态化入市收购,构建“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发展格局,稳定粮食购销市场秩序。(责任单位: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各经营企业)
2.做实粮食产后服务。充分依托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粮食清理、烘干、代储代销等一站式服务,常态化指导粮食烘干规范作业,从源头把控粮食入库质量。针对异常天气等特殊情况,提前打通粮食烘干与临储收购衔接渠道,有效解决农户晾晒难、储粮难问题,助力农户减损增收。深化收储加工融合,培育“产购储加销”一体化发展模式,推动粮源就地加工、就地转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深化产销对接合作。持续推进国家储备粮源基地提质建设,稳定优质粮源供给。依托粮食交易大会、产销对接洽谈会等平台,深化跨区域粮食产销合作,在保障县域粮油稳定供应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扩大“湘粮出湘”成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各粮食收购企业)
(五)聚焦政策收购,筑牢保供底线
1.抓实政府储备粮轮换收购
一是强化协同联动。健全央地储备粮协同运行机制,中储粮、县级国有粮企在收购进度、挂牌价格、质量标准、安全管控等方面统筹联动,严格遵守公开公平交易原则,严禁抬级抬价、压级压价、价外加价,维护良性有序的粮食流通秩序。(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各经营企业)
二是坚持优粮优价。严格执行新粮收购要求,储备粮轮换严禁收购往年陈粮、杜绝陈粮掺兑入库。坚持优质优价、按质论价,储备粮轮换挂牌价不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畅通农户直接售粮渠道,稳定县域粮价合理区间。(责任单位:县市监局、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各经营企业)
三是落实订单补贴政策。依托国家储备粮源基地建设,联合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精准落实各级储备粮订单补贴政策,稳定储备优质粮源,切实保障种粮农户合法收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四是推进储粮提质增效。引导国有收储企业推行分类收储、“一仓一品”管理模式,杜绝混收混存,助力粮食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全面提升储备粮仓储利用效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监局、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五是实现全程信息化监管。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全面启用智能粮食管理系统,实现业务数据自动采集、流程全程线上监管,推动信息化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六是有序推进轮换收购。承储企业精准研判粮价走势,适时随行就市开展轮换收购。结合本地早稻收割时序,力争7月中旬开秤收购,实行库点差异化补贴:井头圩库基础收购价128元/百斤,配套订单价格补贴3元/百斤;大庙口库基础价128元/百斤,叠加3元订单价格补贴及1元/百斤运输补贴,各项补贴标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9月底前全面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收购任务,有效降低农户售粮运输、临时储粮、粮食损耗等成本。(责任单位:县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发行、县农业农村局、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规范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
一是科学布设收购网点。依据《关于202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事项的通知》(国粮粮〔2026〕77号)文件精神,由中储粮永州直属库东安分公司作为我县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结合县域粮源分布、农户售粮需求,合理布设收购网点,方便群众就近售粮。(责任单位: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二是强化市场价格监测。精准落实托市收购价格监测机制,科学划定监测网点,重点监测国标三等合格新稻谷到库价格,以精准监测数据支撑托市政策规范落地。(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三是严格规范启停程序。2026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时间为7月下旬至9月30日,中晚籼稻为10月10日至次年1月31日;国标三等早籼稻最低收购价128元/50公斤、中晚籼稻129元/50公斤。充分发挥市场化收购主力作用,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入市稳价。当合规新粮到库价连续3天低于最低收购价时,严格按照“县级申请、市级审核、省级审定、国家批复”流程启动托市预案;当粮价连续3天回升至托市价以上或国家终止托市收购时,及时停止预案,全面转为市场化收购。(责任单位: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县农发行、县发改局)
3.稳妥开展地方临时储备收购
一是精准落实收购计划。结合历年临储收购实情,确定2026年全县临储粮收购计划1600吨,其中早稻800吨、中晚稻800吨,指定东安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为唯一承储主体,全权负责全县临储粮收购、储存、后续处置工作。临储收购与新粮上市同步启动,收购价格在国家最低收购价基础上下调5—8元/百斤,市场行情持续走低时,最大下调幅度不超过9元/百斤,暂定120元/百斤。按照主产区、非主产区差异化布局原则布设收购网点,按需增设点位,全面公开收购政策、价格、点位信息,保障农户便捷售粮。(责任单位: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县农发行、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是妥善处置特殊粮源。针对镉低积累水稻因天气异常导致质量不达标、食品安全合格但市场滞销,以及自然灾害导致的非超标劣质稻谷,依规纳入临储收购范围,或通过市场化补贴方式引导企业收购,坚决防范区域性“卖粮难”。(责任单位: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县农发行、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是严把质量安全关口。严格落实省食安办等六部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要求,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储存、处置全流程闭环监管机制,严禁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食品加工领域及违规跨区域流转。(责任单位: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县农发行、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保障收购资金,夯实要素支撑
持续压实“钱等粮”保障机制,全力做好各类粮食收购资金保障,坚决杜绝售粮拖欠款问题。规范粮食收购发票管理,落实相关税收政策。主动对接各类金融机构,依托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为市场化收购主体提供信贷支撑。县农发行全力保障最低收购价粮食、各级储备粮轮换增储、地方临储收购资金足额到位,严格按照湘农发银发〔2021〕59号文件要求,规范落实“先购后销”轮换模式资金供应政策,全方位保障收购工作平稳推进。(责任单位: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县农发行、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优化惠农服务,提升售粮体验
1.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粮食收购、质量标准、价格政策、补贴政策及涉粮法律法规,常态化发布收购进度、市场价格信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农户适时售粮,让农户交“明白粮”。(责任单位: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中储粮东安分公司)
2.标准化优化现场服务。各收购库点严格落实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设备持证上岗要求,稳步推进自动扦检、扦检分离、等级复核制度,规范收购全流程操作。深化“五有一好”阵地建设,推行“一瓶水、一餐饭、一条毛巾”暖心服务,全力保障农户交“放心粮、舒心粮”。(责任单位: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各经营企业)
3.常态化推行预约收购。依托“湘易办”“惠三农”等线上平台,持续推广线上预约售粮,优化错峰交粮机制,力争储备粮线上预约收购率稳定在90%以上。政策性库点灵活调整作业时长,早开门、晚收秤,配齐先进作业设备,提升入库效率,杜绝排长队、售粮难问题。针对种粮大户、偏远农户,主动提供上门验质、代收代储服务,全面提升惠农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中储粮东安分公司)
(八)强化监测预警,精准把控态势
常态化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加快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统一规范溯源台账。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范粮食经营台账管理,精准统计、真实反映粮食收购和市场流通态势。建立部门会商研判机制,动态监测粮源、价格、购销走势,及时排查化解收购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中储粮东安分公司、各经营企业)
(九)严格执法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畅通12325粮食监管、12315市场投诉举报渠道,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压级压价、克扣斤两、拖欠售粮款、虚假收购、违规经营等涉粮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深化部门协同监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推行穿透式、非现场智能监管,全面提升监管精准度,切实维护粮食市场公平秩序,保障种粮农户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粮食购销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严守安全底线,筑牢安全防线
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资格证书、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四项上墙”制度,严格执行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要求。聚焦库区作业、机械操作、车辆通行、有限空间作业、设备检修、消防防汛、储粮药剂管理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张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县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各经营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