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 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要求,便利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以下称“个转企”),推动实现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以下称“个转企一件事”)政务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便利转企流程、简化许可程序,通过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将“个转企”变更登记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医保、税务、烟草专卖、人民银行等部门事项进行整合,进一步精简文书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推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办理、统一出件”,为“个转企”提供更加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依托湖南政务服务网、湘易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集成“个转企一件事”涉及的办理事项。申请人办理“个转企一件事”时,选择是否同步办理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医保、税务、烟草专卖等部门及银行账户相关事项,允许自由组合联办事项。选择同步办理关联事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信息同步推送至相关部门。
(二)提升“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智能化水平。个体工商户依法在税务部门完成清税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托“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在办理“个转企”变更前进行在线查验,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对查验未通过的,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告知个体工商户前往税务部门处理。同时,在申请“个转企”变更登记前由市场监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门、烟草专卖部门核验是否办理相关许可,对已经办理相关许可的,自动向申请人提示是否同步办理相关许可变更。
(三)便利企业印章刻制。个体工商户选择“个转企”变更登记与企业印章刻制事项联办的,“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一次性完成印章刻制预约信息采集,待完成“个转企”变更登记后,将“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与印章刻制预约信息同步推送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接收企业印章刻制预约信息后推送至印章刻制单位,印章刻制单位及时完成印章刻制及相关信息备案。
(四)便利社会保险登记办理。个体工商户选择“个转企”变更登记与社保事项联办的,由“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采集企业办理社保需求,待完成“个转企”变更登记后,将“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同步推送至人社部门和医保部门。对“个转企”变更登记前未以单位参保的,及时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对已经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的,及时为其办理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
(五)便利住房公积金事项办理。个体工商户选择“个转企”变更登记与公积金事项联办的,由“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采集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或变更信息,待完成“个转企”变更登记后,将“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与采集信息同步推送至省级公积金综合信息平台,再转发各市州公积金中心办理。其中,对“个转企”之前以个人名义缴纳公积金的,将相关信息传至对应市州公积金中心,并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处理;对“个转企”之前以单位缴纳公积金的,根据企业需求督促市州公积金中心同步变更缴存单位信息。
(六)便利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变更办理。个体工商户选择“个转企”变更登记与交通运输事项联办的,由“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采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个转企”变更登记完成后,服务平台将“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与接收文件同步推送至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对“个转企”企业完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变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七)便利税务首次申领发票登记。个体工商户选择“个转企”变更登记与税务事项联办的,由“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采集首次申领发票相关信息,“个转企”变更登完完成后,将“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与采集信息同步推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完成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办理。
(八)便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且经营场所地址未发生变更的,在“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查询到原个体工商户已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自动提示是否同步变更。选择同步变更的,由服务平台采集同意变更信息,待“个转企”变更登记完成后,将信息推送至烟草专卖部门完成变更。(仅限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时,可并联办理)
(九)便利基本账户开立或账户信息变更。个体工商户选择“个转企”变更登记与银行事项联办的,由“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采集基本账户预约开立或账户变更预约信息,待完成“个转企”变更登记后,将信息同步推送至银行部门。人行湖南省分行组织开户银行接收预约信息。
三、职责分工
(一)省级层面。
1.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个转企一件事”工作,统筹各部门业务需求,整合办理流程,梳理事项清单,优化办事指南,改造登记业务系统,及时推送、接收变更信息(预约信息),实现各部门及时共享信息,并将办件数据反馈汇聚至省“一网通办”系统。负责牵头编制“个转企一件事”12345热线常见问答及政务服务要素知识库参考。
2.省公安厅。负责优化业务流程,升级改造系统。接收“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按规定为企业印章刻制做好与印章刻制企业的对接与引导,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省“一网通办”系统和“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负责优化业务流程,升级改造系统。指导各市州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办理“个转企”参保登记或信息变更事宜。接收“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按规定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或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省“一网通办”系统和“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
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优化业务流程,升级改造系统。接收“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或信息变更,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省“一网通办”系统和“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
5.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优化业务流程,升级改造系统向“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提供个体工商户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信息核验。接收“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按规定办理道 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及道路运输证信息变更,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省“一网通办”系统和“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
6.省数据局。负责省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建设,指导“个转企一件事”线下咨询、导办、帮办等工作,协调提供平台和数据端口支持。将“个转企一件事”全流程纳入行政效能监察,确保按时按流程办理。全面接入“好差评”系统,对服务进行评价和反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7.省税务局。负责优化业务流程,升级改造系统。接收“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按规定为企业办理首次申领发票登记,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省“一网通办”系统和“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
8.烟草专卖局。负责优化业务流程,升级改造系统,协助省大数据总枢纽向“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提供个体工商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信息核验。接收“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按规定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变更,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省“一网通办”系统和“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
9.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指导银行机构优化业务流程,升级改造系统,做好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或变更预约,银行接收“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省“一网通办”系统和“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
(二)市县级层面。
1.落实线上“一网通办”。依托湖南政务服务网线上受理、后台自动流转、有关部门并联办理,实现全程网办。
2.落实线下“一窗通办”。结合地方实际,将“个转企一件事”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专窗,实现“一窗受理、联动办结”,积极推行导办帮办等便民服务措施。
3.在推动改革落地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创新解决问题,加快形成在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案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总结评估、复制推广等具体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任务落实,配合完成事项清单梳理、办事流程优化、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数据共享复用、12345热线知识库补充完善等工作,为推动改革落地见效提供有力保障。
(二 )强化督导考核。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建立健全问题反馈机制,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总结评估实施情况,常态化推动服务提质增效。要进一步加强考核问效,建立责任落实奖惩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媒体、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个转企一件事”的新政策、新举措,认真做好政策解读,提高公众知晓度,积极营造改革氛围。适时开展业务培训,领会改革精神,熟知业务流程,确保改革工作有效承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