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22-02043
湘发改财信规〔2022〕615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
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下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市场主体、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切实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开发利用,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助力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有力支撑。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0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印发 |
湖南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信用信息为核心,以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为导向,着力提升企业融资信用服务能力,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夯实基础,创新应用。搭建贯穿需求端、政府端、数据端、金融端的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开发利用,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力度。
协同推进,注重实效。发挥政府在组织协调、信息整合、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建立贷款需求智能匹配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信贷流程优化再造,提高企业获得贷款便利性和实惠性。
依法依规,防控风险。依法依规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规范信息使用权限和程序,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切实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风险识别、监测、处置等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
建设完善平台网络。升级改造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湖南省级节点(以下简称国家平台省级节点),发挥信用信息“上传下达”枢纽作用,提供公益性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服务。建设湖南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通国家平台省级节点,强化平台“信用评价、融资对接、企业增信、监督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面向全省企业提供一站式线上融资服务。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程序,推动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国家平台省级节点及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对接联通,支持有需求的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以下统称接入机构)接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各级财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科技、知识产权等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各地各相关部门、产业园区要广泛发动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名注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级有关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平台服务质量。按照“信息贯通、政策直达、专业运营、多方协同、创新普惠”原则,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高融资服务便利,实现企业融资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推动企业融资需求与金融产品、惠企政策、金融机构智能匹配。提高信用信息归集质量监测与修正、信用风险动态跟踪与预警等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建立“白名单”推荐机制,通过信用画像筛选信用“白名单”企业,通过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探索推进信用创投,实现投贷联动。逐步实现财政风险补偿、贴息、担保补贴等政策线上兑现、应享尽享。(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省融资担保集团等有关单位和各金融机构、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扩大信息共享范围。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方式,全量、准确、及时归集国办发〔2021〕52号文件共享清单明确的14类37项信用信息。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提供涉及企业的相关业务信息,推动农产品种养殖规模、公共资源交易、对外投资、项目立项、财政补贴等特色信息实时归集。鼓励企业采取“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的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用信息。根据实际需要依法依规持续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灵活采取物理归集、接口调用、数据核验等多种方式共享相关信息,打通部门间信息孤岛,不断提高信用信息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升级全省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全省融资信用服务数据库,加强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息、非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整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信用评价机制。依据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依托湖南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对全省所有企业开展客观公正的信用综合评价,供金融机构参考使用,提高金融机构风险识别能力。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金融机构风控需求,定向补充内外部信息资源,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完善企业信贷评价和风险管理模型,实现对企业的精准“画像”。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企业信用评价报告,供金融机构交叉验证。在企业授权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将企业信用信息向其选择的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用于信用评价和风控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建立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和使用制度,明确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防止信息泄露。要严格遵守企业实名认证、数据归集共享等管理规范,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对接入机构加强信息安全评估,提升信息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鼓励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接入机构运用联邦学习、多方安全计算等隐私计算技术,实现金融数据与信用信息的加密交互共享。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接入机构要全面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规定,严格遵守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信息管理要求,获取的信息不得用于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以外的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获取、传播、泄露、买卖信息的违法行为。(省级有关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
拓展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信用贷款“量身定制”特色金融产品,充分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鼓励行业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为科技型、创业型、专精特新型、绿色型企业等开发专属融资产品,创新服务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农”、生态环保、外贸等专项领域信贷产品,发展订单、仓单、保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信贷流向支持领域。鼓励各地各相关部门、产业园区与金融机构合作,构建基于信用信息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和核心企业,深入对接产业链上下游融资需求,推出供应链信用融资产品。建立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企业贷款产品清单,搭建信贷产品池。(湖南银保监局牵头,省级有关单位和各金融机构、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线上信贷产品开发,实施信贷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对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内企业简化授信审批流程。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创新续贷方式,切实降低贷款周转成本。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量化风控模型,实现批量获客、批量担保,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引导规范各保险机构稳妥开展相关保证保险业务,健全费率调控机制,完善风险分担安排。(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等有关单位和各金融机构、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健全配套政策
统筹优化支持政策。全面梳理省级层面设立的风险补偿、贴息、担保补贴等支持企业融资的专项政策工具,编制企业信用贷款政策清单。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纳入相应的风险补偿、贴息、担保补贴等专项政策支持范围,符合多个专项政策支持范围的不重复享受。鼓励各地各相关部门设立激励企业信用贷款的财政支持政策。充分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中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建立“政府—银行—担保”多级信用贷款坏账风险分担和融资担保机制,将更多金融机构和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企业贷款纳入我省再担保体系和“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各市州要加大统筹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企业贷款纳入相应的风险补偿、贴息、担保补贴专项政策支持范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省融资担保集团和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风险监测处置。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搭建全覆盖、多维度、智能化的风险监测模块,加强对获得贷款企业信用状况的动态监测,分析研判潜在风险并及时推送相关机构参考。指导各类金融机构建立覆盖贷前贷中贷后的一体化风险防控体系,根据企业信用状况提供分级分类服务。制定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企业贷款违约失信等级标准,对恶意逃废债务、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失信约束措施,对依法认定的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依托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等,探索“线上赋强公证”、信贷合同在线签署和区块链存证,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线上仲裁”机制和金融互联网法庭,高效处置金融纠纷。(省发展改革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按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构建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指导并推动制定综合信用评价标准和企业“白名单”、产品清单、风控模型清单。省财政厅负责梳理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贴息、担保补贴等专项政策,协调督促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逐步实现政策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线上审批、应享尽享。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引导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入驻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产品创新,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各有关单位要加快实现本领域信息系统与国家平台省级节点及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各市州要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本地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相关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工作经费保障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牵头,省级有关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评估考核。将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范围。依托国家平台省级节点和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对信用信息共享、地方平台接入、企业注册和金融机构入驻、融资服务以及回传信息的全面及时和规范准确等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年度考核,按月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导,对进度缓慢的市州开展约谈。定期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放贷情况,纳入各金融主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对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在安排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时予以倾斜,并在金融改革试点、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选树一批全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示范地区、示范银行、示范平台,开展现场观摩评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成效突出的推荐参评全国示范地区、示范银行、示范平台。各地各部门要开展进园区、商圈、街区、企业宣传活动,举办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现场宣讲会,切实提高企业对信用贷款模式的知晓度。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等作用,通过制作新媒体产品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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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用信息共享责任清单⠂
附件
信用信息共享责任清单
序号 |
信息种类 |
共享内容 |
共享方式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
一 |
纳税信息 |
1 |
非正常纳税户信息 |
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非正常纳税户 |
省级层面接口调用 (经企业授权) |
省税务局 |
2022年8月 |
2 |
欠税信息 |
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体类别、当前是否欠税(是否补缴)、欠税金额、税种、欠税统计截止日期、失信严重程度、失信行为有效期、征缴机关全称、征缴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定时间 |
省级层面接口调用 (经企业授权) |
省税务局 |
2022年8月 |
||
3 |
纳税信息 |
主体名称、主体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近一年增值税应纳税金额、近一年增值税实际缴税金额、近一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金额、近一年企业所得税实际缴税金额、连续正常缴税周期(月)、最近一次正常缴税日期 |
省级层面接口调用 (经企业授权) |
省税务局 |
2022年8月 |
||
二 |
生态环境领域信息 |
4 |
环保信用评价情况 |
主体名称、主体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评价分值、信用评价等级、评价时间、评价名称、有效期限、发布时间、评价机构、评价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省级层面以物理归集方式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平台 |
省生态环境厅 |
已共享 |
三 |
不动产信息 |
5 |
企业名下不动产登记情况 |
权利人名称、权利人证件号、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用途、坐落、面积、使用期限、登记机构、登记时间 |
省级层面接口调用 (经企业授权) |
省自然资源厅 |
已共享 |
6 |
企业名下房产抵押信息 |
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证件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抵押人、抵押登记时间 |
省级层面接口调用 (经企业授权) |
省自然资源厅 |
已共享 |
||
四 |
行政管理信息 |
7 |
行政许可信息 |
行政相对人名称、主体编码、行政相对人类别、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其他类型说明、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类型、证件类型其他类型说明、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许可类别、其他许可类别说明、行政许可证书名称、许可编号、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有效期自、有效期至、许可机关、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当前状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唯一标识 |
地方层面以物理归集方式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平台 |
省发改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分工负责 |
已共享 |
8 |
行政处罚信息 |
行政相对人名称、主体编码、行政相对人类别、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其他类型说明、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类型、证件类型其他类型说明、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名称、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类别其他类型说明、处罚内容、罚款金额、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的金额、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唯一标识 |
地方层面以物理归集方式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平台 |
省发改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分工负责 |
已共享 |
||
9 |
行政强制信息 |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行政强制文书号、行政强制执行理由、行政强制执行依据、行政强制种类、行政强制措施类型、行政强制执行类型、行政强制内容、行政强制结果、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行政强制决定日期、实施强制措施起始时间、实施强制措施结束时间、行政强制执行时间、行政机关名称、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地方层面以物理归集方式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平台 |
省发改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分工负责 |
2022年8月 |
||
四 |
行政管理信息 |
10 |
行政确认信息 |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人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行政确认文号、确认事项名称、确认种类、确认内容、确认日期、确认机关名称、确认机关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地方层面以物理归集方式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平台 |
省发改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分工负责 |
2022年8月 |
11 |
行政裁决信息 |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裁决种类、是否终局裁决、裁决内容、裁决事由、法律依据、裁决日期、裁决机关名称、裁决机关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地方层面以物理归集方式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平台 |
省发改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分工负责 |
2022年8月 |
||
12 |
行政奖励信息 |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认定文书号、奖励名称、奖励事项、奖励级别、奖励授予日期、有效截止期、授予机构名称、授予机构代码、数据来源单名称、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地方层面以物理归集方式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平台 |
省发改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分工负责 |
2022年8月 |
||
13 |
行政监督检查信息 |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检查形式、检查方式、监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关联文书号、监督检查日期、监督检查机关名称、监督检查机关代码、数据来源单位名称、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地方层面以物理归集方式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平台 |
省发改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分工负责 |
2022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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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水电气费缴纳信息 |
14 |
水费信息 |
主体名称、主体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水用户信息(户名户号)、缴纳水费明细、近3个月月均用水量、近6个月月均用水量、当前是否欠费、统计时间 |
地方层面以物理归集方式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平台 |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
2022年8月 |
15 |
电费信息 |
主体名称、主体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网户号、开户日期、用电类型、地区地方名(省级)、地区地方名(市级)、价值等级、风险等级、近3个月月均用电金额、近6个月月均用电金额、近一年月均用电金额、当前是否欠费、统计时间 |
地方层面接口调用 (经企业授权) |
省发改委、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
2022年8月 |
||
16 |
燃气费信息 |
主体名称、主体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燃气用户信息(户名户号)、缴纳燃气费明细、近3个月月均燃气用量、近6个月月均燃气用量、当前是否欠费、统计时间 |
地方层面以物理归集方式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平台 |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
2022年8月 |
||
六 |
科技研发信息 |
17 |
科技研发信息 |
主体名称、主体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属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科研支持信息(实验室建设、政府资金支持、参与标准制定、人才认证等) |
地方层面以物理归集方式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平台 |
省科技厅、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
2022年8月 |
七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 |
18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称、类别、负责人、所在地、经营内容、农村土地经营权信息、农民住房财产权信息 |
地方层面以物理归集方式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平台 |
省农业农村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
2022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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