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22-19003
湘文旅综执〔2022〕82号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1〕62号)、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文旅综执发〔2021〕7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函〔2022〕46号)要求,深入推进我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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