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召开
近日,湖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总结成绩,分析形势,部署工作,着力提升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为推进加快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和服务。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邬文生主持会议。审委会专职委员尹小立通报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全国人大代表殷翠平,省人大代表谢良琼、颜颂华,省政协委员谢沛吾,省高院特约监督员罗炜豪受邀到会指导。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和最高法院、省委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审判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有力抓手。
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助推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要聚焦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持续打击影响企业经营和企业家权益的暴力犯罪,依法惩处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准确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要聚焦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司法保障,强化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引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外案件,助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要聚焦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规范和引导功能,彰显诚实守信经营受激励、失信违法行为受惩戒的司法态度,常态化开展拖欠企业账款案件专项行动,健全完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逃废债的预防、识别、惩治机制,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要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大对战略性科技成果、原创作品、驰名商标和老字号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所涉法律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助力营造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要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发挥破产制度优势,推动资不抵债且无力偿还的企业“规范退出”,助力尚存优质资产的企业“涅盘重生”,助力营造优胜劣汰的退出环境。
要努力提高工作质效,切实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想市场主体之所想,急市场主体之所急,依法公正高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要狠抓审判质量,稳定市场主体法治预期;狠抓高效解纷,降低市场主体维权成本;狠抓善意文明司法,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狠抓服务效能,让市场主体感受到司法温度。
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基层法院党组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研究谋划、部署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湖南高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建立联动服务、联办实事、联解难题、联合调研工作机制,形成联动协同、高效运转的护企安商大格局。要深化作风建设,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树立真心实意、千方百计帮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的鲜明导向,为企业增信心、强动力。
会上,岳阳中院、株洲中院、浏阳市法院、永兴县法院等四家法院作交流发言。长沙中院、常德中院、衡阳县法院、新邵县法院、洪江市法院等五家法院作书面发言。
湖南省委政法委、省工商联、省人大监司委、省政协社法委、省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湖南高院院领导、厅级干部、二级高级法官、二级巡视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全省各中级、基层法院和三家铁路法院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