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营商政策 > 纳税 > 上级政策
分享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 2026-10-23 11:00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大  中  小】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9号

现就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7年4月1日起,将新能源汽车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二、自2027年4月1日起,取消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2。

三、对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四、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1.新能源汽车产品清单.pdf

2.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清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0月12日
相关政策
Document
友情链接

主办: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安县数据局
地址:东安县车站路133号  邮编:4259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0746-42393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箱: dadzzw@163.com  湘ICP备16008386号
湘公网安备431122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4311220001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