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8月8日讯(通讯员 冷斌)为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8月8日,新圩江镇组织镇、村两级河长开展河长制巡河工作。
巡河行动中,巡河人员仔细察看水环境、水质状况、河面保洁、防溺水设施、沿岸乱建乱占现象等情况,并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并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全面掌握辖区内河道环境状况,把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导各村积极落实整改。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号召广大村民参与监督,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和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责编:田文
来源: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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