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0000001/2026-77997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东安县人民政府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油茶采摘 |
| 统一登记号: | DADR-2026-00003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东政函〔2026〕16号 |
DADR-2026-00003 东政函〔2026〕16号
东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油茶采摘秩序的通告
为规范油茶采摘秩序,提高油茶产量和质量,确保茶农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油茶采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统一油茶开始采摘时间。根据油茶果实的生长成熟规律和我县实际情况,确定“寒露籽”油茶开始采摘时间统一为10月8日(农历八月二十八日,寒露);“霜降籽”油茶开始采摘时间统一为10月23日(农历九月十四日,霜降)。各油茶生产乡镇(村、组)应积极组织引导茶农遵循油茶生长规律,自觉遵守采摘时间,确保茶籽质量,提高茶籽出油率。
二、依法维护山林权属权益。各乡镇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维护油茶山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益。坚持“谁承包、谁管理、谁采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犯。
三、严格落实采摘监管措施。各乡镇场要认真做好油茶采摘宣传工作,营造规范有序油茶采摘氛围。各村要相应召开群众大会,制定村规民约,组建村级联防队,开展巡逻,确保按期开山采摘。毗邻乡镇场、村要召开联席会议,制定油茶采摘公约,搞好边界联防。要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防止因采摘油茶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油茶采摘期间,各乡镇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组织护林员加密巡护频次,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严防山林火灾发生。严禁借油茶采摘之机偷盗、破坏林木。
五、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对违反规定提前采摘油茶者,要依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理。对乱采滥摘、偷摘抢摘、聚众哄抢茶籽、扰乱油茶正常采摘秩序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油茶采摘秩序的通告》(东政函〔2025〕18号)废止。
特此通告。
东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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