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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政策解读
  • 2022-06-30 14:30
  • 来源: 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东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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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政策解读

一、行动计划》出台背景

为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的重要指示精神

2020年10月,省委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新篇章的决定》,提出“制定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服务保障政策体系”。省政府2020年10月公布了《湖南省无障碍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令第300号),2021年6月下发《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湘政办发[2021]24号),明确了湖南省 “十四五”时期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和目标任务。市政府办于2022年3月草拟了《永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要求各县(市区)制定五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上级要求,解决残疾人、老年人等无障碍通行问题,十分有必要出台《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全无障碍环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行动计划主要目标

2025年,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三同步”等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氛围不断增强,无障碍设施覆盖面显著扩大,无障碍信息交流全面深化,无障碍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残疾人、老年人等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获得公共服务的环境更舒适、更便利,全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同步提升。

三、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从着力做好宣传教育发动、着力提升无障碍建设品质、着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加强无障碍设施监管、着力提升能力依政施策五个方面,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主要任务是:

1.着力做好宣传教育发动每年12月的第一周,开展“无障碍环境宣传周”活动;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纳入部门行业“八五”普法内容;鼓励、动员残疾人协会、老年协会、行业协会、公益组织、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开展调研活动、组织无障碍观影、扶助出行、参与残运会志愿服务等活动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

2.着力提升无障碍建设品质。2023年,县级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基本达标;到2025年,县级国家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基本达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率达到100%;城市公共汽车配备字幕和语音报站系统;汽车客运站、城市公共交通枢纽要完善无障碍设施;公共交通场所根据需要配备轮椅等辅助器具;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图书馆全部设置视力残疾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及相关阅读设备。

3.着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5年,创建1-2个无障碍示范村。2021-2025年,依据2020年残疾人动态数据更新统计,支持5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支持600户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打造“无障碍市民中心”“无障碍交通枢纽”“无障碍主题公园”等无障碍环境建设精品示范样板。

4.着力加强无障碍设施监管。明确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或管理权;保证其功能完善、使用安全、有效利用;全面排查县城城区主要人行道缘石坡道情况,分批实施维护和改造,确保满足乘轮椅者的通行需求。每年要开展两次以上集中清理整治盲道、通道、停车位、卫生间等无障碍设施占用、毁损、隔离物阻断问题。

5.着力提升能力依政施策。将《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无障碍知识纳入相关职业培训或者考试的内容,建设专业队伍;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等国家标准,压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责任;推动制定重点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

四、保障措施从成立领导小组、纳入考核、资金保障、执法检查等四个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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