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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5-03-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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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2日在东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黄清平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4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四个五”发展战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全县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74118万元,为预算的100.2 %,同比增长12.3%。其中:地方收入完成58235万元,增长12.1%;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673万元,增长21.8%;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1210万元,增长9.4%;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952万元。全县公共财政总支出完成239496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5.5%(年终决算财政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了130792万元,主要是实施第三步津补贴增加支出7500万元,2014年部门预算调整增加支出3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5100万元,上级专项追加11462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8958万元。从财政收支结果看,按预算口径计算,公共财政总收入为241833万元,公共财政总支出为24182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1903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901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6万元。

  2014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正常,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收入实现新突破

  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74118万元,同比增加8102万元,增长12.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5577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61.5%,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地方税收完成29694万元,占地方收入的比重为51%,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一是征管措施得到加强。进一步创新协税护税考核方式,将财源建设和组织收入任务落实到每名县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增强了征管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建立健全税源台帐,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建立纳税人电子税源档案;进一步严格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按照《东安县重点财源建设项目(工程)考核方案》进行奖罚兑现。二是扎实开展财税清查。从2014年8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财税收入专项清查工作,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有力促进和规范了全县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秩序,全年累计清查入库税收及非税收入4224万元,其中:地税部门清收1020万元;国税部门清收564万元;财政部门清收2640万元。三是狠抓收入征管。国税部门积极向省电力公司争取税收1666万元。严格执行“先税后证,以证控税,先税后付,源泉控管,信息共享,责任追究”征收管理模式,堵塞税收漏洞,提高征管质量。组织力量对建筑工程耗用材料增值税、商贸企业、小规模企业、漏征漏管户、低税户风险企业进行税收清查。地税部门加大对房地产行业、建安行业税收征管力度和清欠力度,两行业累计入库税收27232万元,同比增收6650万元,增长32.3%;坚持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税收管理政策,加大汇算清缴力度,企业所得税入库同比大幅增长,全年累计入库3472万元,同比增收1731万元,增长99.4%;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工作得到全面深入推进,有效堵塞了税收漏洞,解决了长期以来开发商占用税款的问题,促进了契税收入增长,全年契税累计入库4261万元,同比增收610万元,增长16.7%。财政部门通过全面实施建设项目税费一体化征收管理,着力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清缴和国有资源利用的管理力度,进一步拓宽非税收入征收渠道,全年共完成非税收入28541万元,同比增长4.2%,为财税收入均衡增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是想方设法筹集近2亿元支持神华火电、红狮水泥、芦江水库、新火车站广场、东芦公路、紫水新城、狮岩路、树德沙洲湿地公园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坚持以项目带动投资,促进东安经济发展。通过积极争取,我县成功进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县。二是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组织召开全县银企洽谈会,到位贷款5.4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财政筹措资金945万元,继续对冶炼企业实行电费补贴,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对小微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三是支持产业优化升级。进一步整合资源,积极筹建5万吨新型环保焊材项目,做大做强焊剂产业,支持焊剂业和其他产业优化升级和结构调整。四是促进社会消费。支持东安大市场和陆家湾市场基础设施,投入140万元支持大庙口镇和紫溪市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筹措资金1590万元推动文明县城创建和创国卫工作开展,支持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转型升级。

  (三)社会民生得到新改善

  财政部门在狠抓收入的同时,想方设法组织资金,全力确保工资、正常运转、民生民本及重点支出的需要,促进了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县公共财政支出达到239496万元,同比增加32220万元,增长15.5%。全年全县涉及民生民本的财政支出达到174022万元,同比增加2366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2.7%。一是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年教育支出53090万元,同比增长5 %。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完善寄宿生生活费、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体系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投入资金250万元,加快推进校车安全工程。投入资金6400万元,支持“全面改薄”、合格学校和幼儿园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平衡。支持东安一中改扩建和东安四小建设,增加城区学位。进一步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全年共发放学生各项资助、补助资金1228万元,资助学生12000人次。二是大力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330元/月、165元/月,全年共发放城镇和农村低保资金5748万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改革,人均提高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元,对全县60岁以上老人发放基本养老金5950万元;对全县孤儿发放73万元生活补助;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年人均补助达到2640元;落实资金925万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04户,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开展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落实就业补助资金2042万元,帮助近4000人实现了创业就业。筹集资金100万元,支持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筹集资金100万元,为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乡村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三是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年卫生投入34050万元,推行国家基本药品零差价销售和“10+100”模式等改革,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30元提高到35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严格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全面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四是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认真做好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全年共发放各种涉农补贴资金13006万元;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972万元;投入资金4073万元,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农村水利水电设施建设。发放退耕还林补贴、畜牧良种补贴等1058万元。继续加大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投入资金100万元,用于全县冬种奖补;投入资金300万元,用于全县冬修水利。

  (四)财税改革出现新进展

  一是积极推行预算公开。2014年县本级预算草案在红网东安站进行了公开;按照省财政厅制订的公开目录和时间表将上级下达到县本级的61项重大专项资金全部公开;县计生委、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民政局等4个单位按要求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全县所有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二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2014年对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的合格学校建设支出、城区环境卫生保洁两个重点惠民项目资金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评价,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涵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三是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效推进。不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程序、拓宽范围,压缩和减少支付中间环节,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当年下达指标72674万元,实际支付23597笔, 54363万元,其中直接支付46783万元,直接支付比例达到86.1%,增强了财政统筹调度资金的能力,保证了资金安全。四是政府采购改革不断深化。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彻底实行采管分离,政府采购行为逐步规范化,政府采购效率逐步提高。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金额8680万元,节约资金1015万元,节约率11.7%。五是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筹集资金4326万元,支持开工建设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51个,有效破解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难题;加大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力度,县财政筹措资金3204万元,全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达到村均6万元/年,城市社区运转经费达到15万元/年,农村社区运转经费达到12万元/年。六是积极稳妥实施第三步规范津补贴改革。筹措资金7500万元,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第三步规范津补贴政策。

  (五)财政监管得到新提升

  一是财政投资评审不断完善。2014年共评审建设项目347项,评审送审金额136100万元,审定金额107648万元,核减28452万元,核减率20.9%;成功承办全市投资评审中心工作培训会。二是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力度。完成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培训,参训人员达300余人;加强执法执勤车辆专项清理和国资处置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2014年底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12.4亿元;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网络,有力的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三是财政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完善《东安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安县财政监督暂行办法》、《关于金融机构协管财政性资金的意见》等规章制度,推行专项资金统一归口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管理;继续实行“五堂会审”财政监督模式,有效整合全县监督检查资源,规范财政监督行为,今年单独或配合县纪委、县监察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全县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18家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机构的“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对4家医药行业和2家公共交通行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对全县23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和“小金库”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各类违规违纪资金4171万元,责令调整账目资金2863万元、补缴税款50万元,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严肃了财经纪律。

  (六)向上争资实现新跨越

  2014年全县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68976万元,比2013年增加7284万元,增长11.8%,有力缓解了县本级财政状况。2014年全县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7790万元,比2013年增加15055万元,增长16.2%,全力支持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财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支柱财源和新兴财源仍然不多,财政增收明显放缓;财政收入总量仍然偏少,结构不优,质量不高;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刚性支出持续攀升,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财政管理不够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债务规模持续膨胀,消赤减债压力巨大,财政运行风险较大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财税改革;着力支持经济发展,构建发展财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民生财政;着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构建透明财政;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构建绩效财政;全力打造绿色东安、小康东安、法治东安、创新东安、幸福东安,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富民强县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二)2015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1、公共财政总收入安排。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预算为8.3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12%,其中地方收入62100万元,上划中央收入16000万元,上划省级收入4900万元。地方收入安排的主要项目:(1)税收收入安排31675万元,增长6.7%;(2)非税收入安排30425万元,增长6.6%。

  2、公共财政总支出安排。2015年公共财政总支出预算为187736万元(其中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补助收入55418万元),比上年预算(下同)增长72.7%。公共财政总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项目:(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49万元,增长13.5%;(2)公共安全支出6529万元,增长33%;(3)教育支出28721万元,增长45.3%;(4)科学技术支出291万元,增长14.6%;(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30万元,增长68.2%;(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6655万元,增长85.4%;(7)医疗卫生支出31922万元,增长319.9%;(8)环境保护支出988万元,增长282.9%;(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750万元,增长26.3%;(10)农林水事务支出18431万元,增长90.1%;(11)交通运输支出3157万元,下降1.5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553万元,增长9.8%;(13)国防支出168万元,增长14.3%;(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693万元,增长145.7%;(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995万元,增长37.6%;(16)住房保障支出7754万元,增长104.1%;(1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207万元,增长24%;(18)预备费安排1000万元;(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83万元;(20)其他支出656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2015年预算收支安排结果,按预算口径计算,公共财政总收入为189543万元,公共财政总支出为189536万元,当年结余7万元。

  根据上述收支预算安排,县财政局已将收支控制数下达给各预算单位,各预算单位根据下达的控制数编报了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提交本次大会审议。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184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184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社保基金2014年结余30197万元,2015年收入预算57279万元,2015年支出预算53236万元,当年结余4043万元,累计结余34240万元。具体分项如下:

  1、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6535万元,当年收入16052万元,当年支出19180万元,当年赤字3128万元,累计结余3407万元。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2577万元,当年收入11452万元,当年支出8250万元,当年结余3202万元,累计结余15779万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上年结余6827万元,当年收入23212万元,当年支出20805万元,当年结余2407万元,累计结余9234万元。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473万元,当年收入5549万元,当年支出4671万元,当年结余878万元,累计结余2351万元。

  5、工伤保险基金:上年结余60万元,当年收入450万元,当年支出220万元,当年结余230万元,累计结余290万元。

  6、生育保险基金:上年结余641万元,当年收入125万元,当年支出20万元,当年结余105万元,累计结余746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084万元,当年收入439万元,当年支出90万元,当年结余349万元,累计结余2433万元。

  三、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以狠抓收入为目标,推动财政收入增长

  一是健全互动协助机制。按照“一家征管、多方协护、源头控管”的要求,推动县级领导联系重点财源制度,依法强化各相关部门单位协税护税、代扣代缴责任,加强税收源头控管。二是坚持量与质并重。注重经济增长与财政增收相互转化,注重财政增收与可用财力相结合,防止出现脱离实际的虚增收入现象。三是坚持深化与创新并举。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冶炼行业以电管税等征缴方式改革,依靠信息手段,堵塞税费漏洞,降低征管成本;进一步创新税源监控机制,研究适合每个行业、每个企业的纳税评估方式;积极探索政府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方式。四是坚持调控与清收并行。逐步加大非税收入调控力度,努力提高非税收入可用财力;切实加强国有资产处置欠款、延期纳税的收入清收,实现收入征管均衡化。

  (二)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完善财税体制机制

  一是全面清理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开展对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的专项清理,对违法违规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坚决予以取消。二是推进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全方位推进预算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使政府预算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三是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政府债务举借审批程序,严控新增债务,加快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坚决制止非法集资、违规担保和以BT形式举借政府性债务;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大推广应用PPP模式力度。四是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五是加快政府采购转型。既重程序,更重结果,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六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财政账户管理,精简财政专户,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15年选择1—2个乡镇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七是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科学合理制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厉行节约。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2015年各级各部门一般性支出一律比上年压减5%以上,节约资金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提标政策,推进“全面改薄”规划实施,支持城区学校扩容改造。三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320元/人提高到380元/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从35元提高到40元;支持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四是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财税政策;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工作;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继续为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乡村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廉租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五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支持农林生态保护,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2015年按全县农村人口人均1元/月安排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继续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村级运转经费达到村均6万元/年;大力支持国有林场改革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小农水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中低产田改造投入,加快芦江水库工程建设。六是积极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积极支持乡镇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全民健身和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

  (四)以强化内控为抓手,切实规范财政管理

  一是坚持依法理财。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为中心,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完善财政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坚持用法律、法规、制度引领和做好各项工作。二是从严控制行政成本,尽快修订出台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构建规范公务支出管理的基本制度体系。三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要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通过内部运行流程优化和再造,切实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五)以队伍建设为支撑,全面提高财政工作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学习培训。要紧紧围绕新《预算法》以及财税体制改革,开展大规模、深层次培训,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形式和载体,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加强财政文化建设,积极弘扬“真情、真干、真诚、真实”的“四真”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讲服务、讲效率、讲执行力,以作风转变推动工作开展,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加强反腐败源头治本工作,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抓住廉政建设风险关键点,把财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政治生命“两个安全”。

  各位代表,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及县政协民主监督和支持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为打造“五个东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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