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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安县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 2024-07-18 11:01
  • 来源: 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东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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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DR202400002

东政发〔20243

东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安县碳达峰行动方案》的

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东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现将《东安县碳达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安县人民政府         

2024710日        

东安县碳达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全县碳达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创新发展提质量,绿色发展守底线,协调发展破瓶颈,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全力推进碳达峰行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东安。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标,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市级下达目标,力争2029年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行动

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减污协同降碳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碳达峰行动、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金融支撑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加快完善能源基础设施

确保国能永州电厂双机双投为全省电力保障提供支撑。在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落实控煤保电要求,新建项目煤炭消费量通过存量挖潜置换。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快城市燃气管道建设,建设智慧能源系统,优化电力输送通道布局,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实施东安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提前布局电力能源基础设施。加快建设LNG储配站,到2024年,实现县城建成区燃气管网覆盖率100%。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延伸,力争实现全县建制镇管输天然气供气全覆盖,保障燃气供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国网东安县供电公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建立新型能源供应体系

全面完善能源供应设施,构建集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天然气于一体多种能源并举的大能源格局,突破能源瓶颈,改善能源结构,促进东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立渠道多元、网架坚强、协同发展的绿色多元化能源供给格局。积极推广建设以用户端自发自用为主的太阳能分布式能源网络。通过国能(东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的风电、光伏项目,突破能源瓶颈,改善能源结构,促进东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十四五”期间,投产风电和集中式光伏项目的发电装机共63万千瓦;至2027年,建设15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乡镇及300个示范村,建设装机规模达到800MW,力争将东安打造成全省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和美丽城乡示范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十四五”期间新型能源建设工程

风电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增的风电项目装机共15万千瓦。

其中,东安县南桥风电项目,装机总容量5万千瓦;东安白石窝风电项目,装机总容量10万千瓦。

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增的光伏项目装机共48万千瓦。

其中,东安井头圩光伏电站项目、东安县花桥镇青塘村光伏项目,装机总容量分别为6万千瓦;永州东安端桥铺镇光伏发电项目、东安石期市镇光伏发电项目,装机总容量分别为10万千瓦;东安县枫塘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二期),装机总容量为16万千瓦。

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2022年起,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县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工程,建设15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乡镇及300个示范村,建设装机规模达到800MW

其中,利用全县辖区内的荒山荒坡、废弃土地、鱼塘、农业大棚等建设2-4MW分布式地面光伏电站100座,村均规模3MW(单个分布式电站用地在75亩以内),总装机规模300MW。利用全县城乡居民、农户(优先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小区安置户)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电站2万座,单座电站容量20kW,总装机规模400MW。利用工业园区、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屋面建设屋顶光伏电站,总装机规模100MW

3.合理调控油气消费

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鼓励天然气在工业、交通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提高天然气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合理控制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持续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以交通领域为重点推动燃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充分考虑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规划建设绿色清洁环保相统一的成品油流通市场体系。到2025年,原油消费比重下降率达到市下达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县天然气用户数量大幅提升,力争到2025年天然气用户达1万户。(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能源创新

深化农村能源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清洁高效、多元互补、城乡协调、统筹发展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形成以电网为基础,与天然气、大中型沼气、太阳能、风电等管网互补衔接、协同转化的能源设施网络体系。提高农村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优化能源结构,鼓励多能互补系统工程的示范应用,支持生物质供热、规模化生物质天然气、规模化大型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村清洁能源自给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国网东安县供电公司、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减污协同降碳行动

1.全面推动节能减排

落实节约优先方针,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推动电力、水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切实抓好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制定提升产业业态、鼓励技术创新的系列政策,将单位产品的各项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限定在先进标准许可的范围之内。倒逼企业节能降耗和产业转型升级。(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力度

严格工业行业废气治理提标改造,加快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升级改造,加强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推进全县农村小水电产业的转型升级,确保水电效能提升,降低生态负荷,确保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入推进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依法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重点支持循环工业园区内企业绿色清洁生产,鼓励和引进共生、补链项目,构建绿色循环产业体系。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为核心,推进东安电力能源、新型建材产业及相关产业之间共生耦合。到2025年底,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进一步创新优化,全县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量大幅提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国网东安县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深入推动建材行业改造升级

加强产能置换监管,加快低效产能退出,严格控制新增水泥熟料产品产能,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依托湘江焊材,规划建设国家级标准的研发中心及实验室。依托国家焊剂中心研发力量,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焊剂产业链招商,建成高新技术产业园、焊剂焊材产业园。加大技改力度,加快转型升级,发展和壮大传统支柱产业,立足优势企业,拉长产业链条。(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推进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有色金属行业零排放减污技术等研究。依托红狮水泥等建材企业,提倡通过变频调速节能和回转窑燃无烟煤煅烧技术改造,提高水泥生产效益、逐步压缩和淘汰立窑水泥生产。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绿色制造专项行动

通过制定并实施制造业绿色低碳技改行动计划,引导制造业企业改进用能方式、优化生产工艺、引进先进节能技术、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全面提升工业产品的绿色设计能力,重点推进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优先选择重视工业节能、节水和清洁生产工作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展战略新兴产业

聚焦“三新一高”产业培育,壮大新材料精深加工、智能制造业、新能源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华维智能农业水利装备产业园,生产现代高端水利灌溉装备,重点建设研发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焊剂产业链招商,建成高新技术产业园、焊剂焊材产业园。引进以兴发电熔、夏力焊剂、特种焊材为代表的上下游产业项目,依托国家焊剂中心研发力量,建设新型焊剂产业集群项目。(东安经济开发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发展新型支柱产业

以焊剂焊材、新型建材等特色产业为基础,实施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工程,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县、质量强县、网络强县、数字东安,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按照“有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优势产业,着力筑牢产业基础,推动产业链现代化”的思路,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协同推进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加速发展,构筑高效特色、融合协调、低碳绿色的现代产业新体系。“十四五”时期,全县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和工业固定资产投入年增长分别为12%8.5%25%;园区实际开发面积达15平方公里。

智能制造业:加快建设华维智能农业水利装备产业园,规划建设200亩的高档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20万平方米,生产现代高端水利灌溉装备,重点建设研发中心、院士工作站等。

焊剂焊材产业:依托湘江焊材,规划建设国家级标准的研发中心及实验室,打造湖南省焊剂行业的研发基地,重点抓好新型焊剂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焊剂产业链招商,建成高新技术产业园、焊剂焊材产业园。围绕我县焊剂等优势资源,依托国家焊剂中心研发力量,加大产学研结合力度,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在保持优良生态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循环、持续开发利用。

东安鸡精深加工产业:充分借助“东安鸡”国字号品牌,加快实现产业化生产,打造以东安鸡为龙头的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深度开发“原字号”。探索“公司+协会+农民合作社+农户”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引进、培育1-2家东安鸡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饲料、种苗、养殖、加工、包装、冷链物流、销售等上下游产业发展,完善东安鸡全产业链。

特色农产品加工:依托紫云生姜、紫皮大蒜、柑橘、茶叶、油茶、稻米、生猪、黑山羊、道地中药材等特色优势农副产品。重点抓好生猪、肉牛(奶)、柑橘、中药材和大米等优势特色产业深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向粮食主产乡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积极培育和引进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县城、中心镇布局,以县为单元建设精深加工基地,以村庄(乡镇)为单元建设标准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做大做强、做优做精一批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引进知名优质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品牌。

竹木产品深加工产业:构建以林安雅、汤氏、舜皇峰等竹业企业为代表的竹木产品深加工产业基地,引进竹木文创相关产业集聚,完善产业链建设。打造以汤氏竹业为龙头企业的竹制品产业,加大科研投入,扩大规模,提高竹制品的科技含量,力争建成湖南省毛竹产品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中心。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1.推动建设低碳智慧城市

推动信息技术在社区治理、公共安全、环境监管等领域广泛应用,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综合运用三维模型、BIM、物联网、大数据、第五代通信技术等新技术新手段,开发数字化城管系统应用软件,建设县级数字城管系统的中心机房,实现城市管理可视化、形象化、数字化、智能化,搭建起智慧城市的基础框架。(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倡导建筑绿色低碳设计理念,推进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加强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提升建筑工程绿色低碳品质。完善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模式,加快推广绿色低碳建材使用和实施绿色建造方式,促进建材循环利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情况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加快落实东安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逐步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完善城市排涝体系,推广透水地面、雨水回用等技术,提升城市蓄洪排涝、自我净化功能。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落实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建筑低碳能效水平

通过创新改造模式、提升改造效能,大力发展绿色、节能、节地、利废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进一步提高对新建建筑节能减碳的要求,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多元化应用。对大型公用建筑进行能耗检测,合理设定能耗标准,对于超过标准的建筑,强制进行节能改造。建立大型公用建筑能耗上报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并及时上报公用建筑能耗。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建筑用能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快绿色社区建设,推广绿色物业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标准设计和施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1.加快低碳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市政交通、配送投递和县城智慧化设施改造。加大通村公路建设投入,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质升级,提高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与交通运输服务的深度融合,大力支持“互联网+”交通运输服务新业态发展,建设东安县智慧停车场、东安县交通综合信息中心,逐步实施东安公交智能营运调度管理系统,提升城市交通运营效率和服务品质,积极推进新能源运输装备推广应用和绿色公路建设,提高交通绿色能源使用率。积极促进东安县传统货运转型升级,鼓励物流企业开展专业化的冷链运输、多式联运、共同配送等新模式运输业务,推动物流活动全过程数字化,大力发展网络货运等道路货运新业态,持续推进货运行业绿色低碳运输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可持续发展。(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

加大力度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加快换乘枢纽、停车场、公交站点、加气站、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户外电动车换电站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织密城市交通网络。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在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环卫用车、私人用车等领域的应用,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乡规划范围。到2025年,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环卫用车、城市物流配送领域中新能源车辆比例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行动

1.着力发展循环经济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产业存量实施循环化改造、增量进行循环化构建,着力打造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循环体系。积极打造循环经济配套产业园,重点发展以红狮水泥、湘江焊剂、兴发保温等企业为代表的建材产业,既可以迅速支撑国能永州电厂的电能消化,也优化了市区的工业产业布局,还可以消除市区园区建设的土地供应紧张现状及解决东安县工业产业发展瓶颈。重点建设永州电厂热能综合利用产业园,支持企业绿色清洁生产,鼓励和引进共生、补链项目,构建绿色循环产业体系。大力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科学制定循环化改造方案,争取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商务局、东安经济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农业绿色循环发展

推广多种形式的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模式,发展农林牧渔多业共生、农工复合的循环型农业。积极打造农业产业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关联的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等问题,严格执行有害废弃物运输、处置有关规定。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高效肥料、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推广应用,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依托东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大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同步推进中小养殖场和散养户粪污治理。(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

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等固体和液体废物的处置体系,如红狮水泥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加强以工业、建筑业及农业废弃物为重点的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行垃圾分类回收。提高工业园区废弃资源利用水平,鼓励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推进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加强死亡动物和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及废弃农膜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推动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实现动物粪尿、沼渣、圈舍废弃物制肥的规模化,提高沼气、沼液的综合利用水平,力争做到污染物零排放和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农肥和能源,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进废旧资源科学循环处置,开工建设年处理能力20万吨工业产品和建设垃圾回收处理中心,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资源化

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城市与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无害化处理。全面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建设,实施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完成乡镇垃圾中转站、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乡村清洁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东安生态宜居城乡。到2025年,全县10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并建立日常保洁机制目标;全县所有行政村实现村庄清洁行动全覆盖,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要求。(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鼓励低碳技术研发

高度重视并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引进,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源头培育为重点,引导东安本土企业通过自主创新,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积极引导区域内中小科技型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并支持企业在产品设计、制造、仓储和运输等方面进行绿色技术创新,不断实现产品的绿色低碳化。培育新能源装备高端制造业,带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源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引进储能材料和蓄电池应用配套项目,向高电压、高能量、高功率、高寿命、宽温度范围应用领域发展。大力推广无毒、无害、可降解、能再生利用的材料和绿色包装生产。(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按照“有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优势产业,着力筑牢产业基础,推动产业链现代化”的思路,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协同推进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加速发展,构筑高效特色、融合协调、低碳绿色的现代产业新体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全面推行林长制,推进封山育林育草、生态保护区建设、林业生态系统建设、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形成多方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合理利用林区资源,推动林下绿色种植,建立森林公园以及进行湿地保护,在全区开展增绿扩量、森林质量提升、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城镇村庄绿化工作,同时建立小尺度生态廊道以及生态廊道重要节点。到“十四五”末期,林业实现资源总量稳步增加。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50.43%,公益林保有量达到49376公顷,天然林保有量达到53165公顷。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1.65%(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农业生态碳汇

发挥东安农业优势,壮大农业碳汇产业,探索碳汇开发与乡村振兴协同机制。推动农业提质增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合理布局、适度规模发展。建立健全科学的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运行机制。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探索生态价值实现机制

提高对生态产品的思想认识,挖掘生态价值,摸清家底,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分门别类进行产权界定。用新理念谋划农业,推行“农业+生态”等农业嘉年华模式,建设大健康养生馆,构建大数据、大生态、大旅游等新发展格局。着力建设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绿色有机农副产品供应和文旅生态康养产业基地。(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绿色低碳基础知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的积极性。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学前教育体系中融入绿色低碳理念,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绿色低碳环保理念。鼓励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依据自身职能特点,组织贴近大众的实践活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树立学习榜样,曝光反面典型,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县文旅广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深化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引导居民优先购买使用节能节水器具。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自行车、步行通道设施,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引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积极构建覆盖全县的垃圾再生利用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衔接,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连接。鼓励民众购买各类绿色环保、高效节能产品。积极提倡无纸化、绿色办公,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推进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和示范引领作用

积极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不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统筹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绿色食堂等建设;持续做好机关节电、节水、节纸等工作,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加大党政机关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力度。全面落实节水型器具,积极参加节约用水的相关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节约用水意识。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推进党政机关率先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县委宣传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绿色管理制度体系。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在绿色产品设计、绿色材料、绿色工艺、绿色设备、绿色回收、绿色包装等方面实施工艺技术革新。鼓励企业参与绿色认证与标准体系建设,主动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激励绿色低碳产品消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双碳能力建设工作

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尽快把碳达峰碳中和列入各级党政机关的教学计划,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业务素养和执政能力。鼓励结合地方实际需求,开展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行政执法等专题教育,弥补领导干部知识空白、经验盲区和能力短板,确保分梯次、多层级、全覆盖。(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绿色金融支撑行动

1.加快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增加绿色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在资源配置、产品创新、审批权限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为绿色信贷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选择县城内符合国家产业和绿色环保政策、契合区域资源特色、具备可持续发展优势的优质小微企业客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个体特色种养大户等客户群体,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推动小微企业、特色客户向绿色产业和绿色运营方式转向。同时推行差异化的绿色信贷扶持政策,支持县域内绿色农业、绿色养殖业的发展,配合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绿色城镇的建设规划,加大对节能环保项目、绿色建筑项目、绿色交通项目和绿色消费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制定绿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等细分授信政策,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持续推进绿色金融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安监管支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建立健全辖区内绿色低碳产业支持目录,部署绿色金融发展规划,成立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完善绿色信贷制度体系,推进绿色债券发行工作,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支持力度。推动“绿色、节能、环保”的运营理念,倡导与生态相协调的生产生活方式,持续推进自身节能减排。优化绿色金融配套机制,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加快乡村振兴等绿色金融系列产品的研发和落地,加大对种养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安监管支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绿色金融激励约束

发挥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先行示范作用,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开展绿色金融先行示范。从组织管理、政策要求及标识管理、流程管理及风险控制、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强化信贷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提出了全面、具体的要求,为绿色信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在绿色信贷相关的利率定价政策上,对绿色信贷实行差异化定价、精细化管理,并对重点支持的绿色信贷行业等绿色信贷项目以及其它重点支持类的绿色信贷业务在利率政策上予以优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安监管支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保障

(一)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强化重点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能源消费计量、统计、监测管理。推动行业、园区、企业建立能源、资源消耗、污染排放等动态台账,提高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经济政策

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产业、技术研发应用等的财税支持力度。利用好现有节能、环保类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碳达峰重大行动、重大工程、试点示范、能力建设、绿色制造企业的支持力度。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开发绿色车贷、绿色消费贷等零售类金融产品,推进碳排放权等担保方式创新,全方位提升绿色金融供给水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市场化机制

积极参与碳市场建设,做好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复查、配额分配、监督履约等工作。升级改造现有的信贷管理系统和金融普惠信息采集系统的功能,嵌入能反映企业能耗高低的指标,完善绿色小微企业或其他绿色产业等融资项目的环境效益测算数据分析功能。支持碳排放减排量项目开发,鼓励清洁能源、节能技改、林业碳汇等途径的低碳减排,为碳市场注入活力。(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安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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