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走进东安 > 文化旅游 > 民俗风情
分享到:
赶 社
  • 2016-05-20 17:28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沿古俗以“立春后五戊”为“春社”,“立秋后五戊”为“秋社”。每逢“春社”,农、工、商云集各圩镇社场进行生产、生活交易,俗赶“赶社”。社场人多拥挤,俗谓挤来挤去可防治腰痛,故又称“挤社”。相传社日吃蛋脚腿强健,故又有吃“社蛋”之习。少数圩镇在“社日”第二天“赶社”。
社日前手工业者纷纷赶制产品,叫“做社货”。社货用料和制作往往欠佳,木器类更甚。因此,俗语把哄骗坑人称为“做社货”,也叫“社货”。
大庙口、塘夫、白沙、花桥分别于农历八月十二日、八月二十日、重阳日、九月十三日赶集,人们称为“秋社”。其缘由为:大庙口八月十二日是纪念舜皇生日,塘复应山庙八月二十日纪念邓姓祖先邓应山诞辰,白沙石瑞重阳日是纪念邓姓汉朝大将邓禹,均属庙会。因其在秋季且贸易内容类似“春社”,故概称之为“秋社”。
相关政策
Document
友情链接

主办: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安县数据局(东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东安县车站路133号  邮编:4259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0746-42393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箱: dadzzw@163.com  湘ICP备16008386号
湘公网安备431122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4311220001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