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参照周边县区的做法,经研究,我县从2022年3月28日起,凡不听劝阻、执意来(返)东安县或从疫情发生地来(返)东安县而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所产生的核酸检测、食宿等有关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标准为:
(一)费用收取。根据隔离场所的不同条件按照200-300元/人/天收取,核酸检测费用按实收取。
(二)计算时间。从被隔离人员进入集中隔离场所之日算起至解除集中隔离观察之日止。
东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
责编:田文
来源: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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