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湖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补充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录用计划和职位信息
全省共计划补充录用公务员643名,补充录用的职位计划、报考资格条件、笔试考试类别、单位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职位表》(见附件)。
红星网(http://www.hxw.gov.cn)“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将及时发布补充录用的重要公告、相关政策和信息。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除具备《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
2.参加笔试的考试类别、科目必须与补充录用职位要求的考试类别、科目一致。
3.符合补充录用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计算时间均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除《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外,报考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补充录用:
1.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被中央机关、外省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已经公示的。
2.参加湖南省2024年公务员集中面试后,在任一环节主动放弃的。
3.参加湖南省2024年公务员考试,体检、考察程序尚未结束或已完成考察的。
三、报名
本次补充录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1日18:00期间,前期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可以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报考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职位,在认真核对每项职位条件要求后进行确认,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四、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
(一)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参加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以下简称“笔试成绩”),按照补充录用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补充录用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补充录用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补充录用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二)体能测评
人民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在补充录用面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评。前期参加体能测评并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体能测评,由组织实施体能测评的相关部门提供合格证明。
人民警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测查全部3个项目。监狱戒毒单位医学类人民警察按照《湖南省监狱、戒毒单位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人武专干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能考核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而造成补充录用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补充录用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五、面试
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报考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补充录用职位的人员,于5月25日8:30进行教学试讲,不再参加补充录用面试。
补充录用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补充录用计划数1∶2比例的,相应核减补充录用计划。补充录用职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补充录用计划数。
补充录用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六、体检等后续工作安排
补充录用面试结束后,按照补充录用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补充录用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内容、成绩合成和排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后续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均按《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补充录用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省公务员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二)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补充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不随意放弃。参加补充录用入围体检后主动放弃的人员,将被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三)补充录用咨询电话。政策咨询:0731-81127349;考务咨询:0731-85063791;报考系统技术咨询:0731-85063794。
八、本次补充录用有关政策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