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能测评对象为人民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
公安、人武专干职位:2021年4月28日
其他职位:2021年4月29日至4月30日
具体审查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
东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县行政中心大楼一楼北1-25室)。
3.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通知。
4.联系电话:0746-4215660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及时下载打印)。
2.“四项目”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我省仅醴陵、炎陵、花垣、保靖、泸溪成立了项目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3.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5.招录职位对身高有要求的,在资格审查时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六、面试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为5月29日至5月31日。具体面试安排见面试公告。
附件:
东安县2021年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东安县公务员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