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勘探与测绘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3、承包人企业资质等级要求:3.1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现更正为3.1需具备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以上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 东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东安县舜皇大道239号
联 系 人:唐先国
电 话:15074665838(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厦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东安县白牙市镇东新路171号
联系人:李小梅
联系电话:18166270352(经本人同意公开)
15688266718(经本人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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