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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自评报告
  • 2023-04-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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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东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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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自评报告

202011月,东安县入选湖南省第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名单。在省、市食安委的精心领导下,东安县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为总揽,立足县域实际突出效果导向,全紧扣创建要求齐心协力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持续趋好。根据《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县、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县、市)评价细则(2021 版)》有关要求,对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工作开展自评,自评情况如下:

一、自评结论

(一)总体概况

东安县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5个乡镇、2个国营林场,总面积221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8.97万人,全县有食品生产企业34家,食品生产小作坊17家,食品相关产品企业6家,农贸市场32家,食品销售经营者2432家,餐饮服务经营者746家,小餐饮523家、单位食堂275家;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21个,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10个,家庭农场示范场155家。

(二)自评结论

按照《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县、市)评价细则(2021 版)》,对食品安全状况、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示范引领等5个方面、32项评价指标、79项评分标准逐一进行检查分析,总得分94分,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为89.98%,创建知晓率为84.62%,均超过了80%,没有被否决的情形,达到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的要求。

二、自评情况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验收当年(202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三年内未发生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涉食品安全事件。

2.抽检合格率:年,国家、省对我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8%

3.群众满意度: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202212月自查满意度为89.98%

4.群众知晓率: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群众知晓率大幅提升,20234月群众知晓率为84.62%

(二)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1.落实党政同责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等文件要求。通过制定《东安县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重点任务分工》,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责任分解》(东发[2021]12号)、《东安县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工作实施方案》(东食安办[2022]13号)等文件,切实加强组织保障,通过高位推动,抓住少数关键,有力保障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落地、做实做细。东安县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多次深入一线现场,到企业、校园、市场等重点领域调研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召开党政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季度动态考核+年度综合考核”的“双考”模式,激励下属乡镇以及县属各部门落实各自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2.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食安委工作职能,由委书记担任顾问、县担当食安委主任,各乡镇均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每年召开全体会议,研究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专题部署推进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成立创建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先后印发《东安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东安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推深做实创建工作。健全食安委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定《东安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会商制度(试行)》及《东安县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试行),完善议事规则,制定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风险交流、工作督查等流程,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各乡镇()均设立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全15乡镇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协助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监督协管等工作。

3.完善制度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报告,统筹规划,出台《东安县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行政执法案件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制度》以及食品“三小”、农村集体聚餐等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行刑衔接、食品安全追溯等制度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

4.强化源头治理。积极开展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重点治理镉污染问题。通过两轮的精细排查和对重金属采选企业进行整治指导,耕地生态环境不断优化、逐渐恢复,基本消除涉镉隐患。连续三年100%完成省、市下达我县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其中2020年任务52607亩,实际完成52607亩;2021年任务122700亩,实际完成123056.55亩;2022年任务123700亩,实际完成123701.5亩,并且以90.16%的成绩达成省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的目标

5.加强农产品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行“两证+追溯+保险”管理,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合格证制度,实施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加快推进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过程的粮食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先检后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严格控制超标粮的销售、流出和用途。

    6.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跨部门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查处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食品执法监管合力,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县食安委先后组织了学校食品安全、打击保健品欺诈与虚假宣传、农村食品安全、桶装水、米粉、肉制品、网络订餐等专项治理。2022 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通力协作,成功惩处2起涉及食品犯罪刑事案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7.深化综合治理。通过发布食品“三小”管理制度,开展食品“三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提升“三小”行业食品安全。开展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每年定期开展春秋季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形成了“学校全面排查、乡镇集中整治、专项组重点整治”的综治工作长效机制,辖区内学校100%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100%实现可视化视频厨房全覆盖,中小学课堂开设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课程,在13所学校试点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

8.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受理平台,投诉举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记录完整,回复率、处置100%。每年设立投诉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执法检查和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关于食品安全的建议提案,回复率、满意率达100%

9.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一是开展野生毒蘑菇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多层次、立体化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东安电视台、东安发布等平台和横幅、LED显示屏、“村村响”广播等方式,反复提示居民禁采、禁售、禁食野生蘑菇。二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三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纳入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打击违法犯罪作为重点,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

(三)能力建设持续提升

10.加大经费投入。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乡镇各级财政预算,20202022年全县累计投入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971元,重点用于食安办工作经费、食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11.加强基层食安办、市监所示范建设。积极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按照国务院、省、市食安办及国家市监总局相关指示精神,持续加强基层食安办和基层市监所等机构建设,加强在执法取证、快速检测等领域的装备配备强化办公用房、执法车辆等配置,继续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的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基础装备

    12.强化风险防控。每年制定食品安全检测计划,规范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后处理,核查处置各级抽检和外地转交不合格(问题)食品,全部按程序核查处置到位。2021-2022年全完成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4133批次,抽检量达4.2批次/千人,抽检合格率98%。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设立报告医院22家,20212022分别上报病例14321493报告率100%落实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每年召开3次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13.规范处置畜禽产品废弃物。落实定点屠宰制度,取缔生猪私屠滥宰窝点,打击生猪违法违规调运行为,病死动物实行无害化处理。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均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或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存放以及处理本单位产生的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动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14.推进市场提质建设。先后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全县县、乡镇32个农贸市场进行提质改造。同时,强化督导,提高新建市场使用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督促各乡镇按要求整改到位,共发出督查通报 2 期,发出交办函 14 份。按照《永州市农贸市场摊位建设和提质改造工作方案》与湖南省城区农贸市场规范建设,高标准建设山子岭智慧市场,20215月,山子岭市场投入试运营使用,广大群众纷纷点赞,称赞县委县政府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实事、好事。

15.推进“智慧监管”。东安县已初步建立起了一个“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通过运用电子台账、隐患预警、AI监管等技术化手段,对商户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可视化智慧监管。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中小学校覆盖率100%。强化“湘冷链”平台运用,完善冷链食品经营、追溯管理。

()生产经营状况持续向好

16.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开展体检式排查,“让服务跑在风险前面”并严格执行,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100%;督促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力度,监督抽考企业覆盖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5%以上。健全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追溯、不合格食品召回等制度,推动企业自觉规范生产、守法经营。

17.健全食品安全诚信自律体系。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础数据库,制定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标准、信用记录评价方法,动态更新各类企业信用档案。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个人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全面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范围。推行“红黑名单”等诚信管理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曝光力度。定期公示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在金融、土地、许可等领域实施联合惩戒。

18.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出台《东安县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实行政府引导、行业协会主导、保险公司参与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模式。全面推行城乡居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险,由政府统保、财政专项经费保障,有效防控了事故的发生。

()示范引领成效明显

    19.推行全过程可追溯体系,严防严守源头风险。通过《东安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进行试点摸索合格证制度,到全面推行《东安县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制度》,逐步建立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模式有效治理了农产品产地准出与质量安全监管的问题

20.推行农贸市场提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理顺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考评机制,严格规范农贸市场经营,围绕证照公示、三防设施、农残检测开展、计量器具检定、非公党建工作开展、活禽交易取缔等情况进行农贸市场提质改造。

21.建立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落实“处罚到人”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格贯彻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制度,设立东安县人民检察院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联络室,建立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处罚到人”规定,2022办理食刑事案件2起,对7犯罪人实施刑事处罚

22.重点突破明显。开展食品安全“问计于民”、“群众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多样民意征集活动,通过联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网络问政、12345政务热线、12315投诉热线等多渠道解决群众问题。近年来,东安县获评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以及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湖南省森林城市”、“湖南省首批十大湘菜名县”多项荣誉。辖区内多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食堂、示范店等多层次创建,示范引领成效显著。

、有关事项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支持、鼓励社会监督,现将自查自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746-4228338

电子邮箱:daxsaw@163.com

 

东安县人民政府

 202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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