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政府关于2021年“夏季攻势”砂石土矿专项 整治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验收销号标准及程序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夏季攻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夏季攻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问题
我县2021年“夏季攻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任务共4项,涉及南桥镇莲花村采石场、钙业有限公司、白牙市镇小心田村湘钢东安石矿公司、大盛镇山水村14组采石场等矿山。其中南桥镇莲花村采石场问题为:无证开采。白牙市镇小心田村钙业有限公司和白牙市镇小心田村湘钢东安石矿公司问题为:占用农田修建绿化带。大盛镇山水村14组采石场问题为:非法采石,破坏生态环境。
二、整改目标
对反馈的问题逐一核实,按照“一矿一方案”的原则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生态修复到位,安全、环保验收合格。
三、整改措施
(一)南桥镇莲花村采石场
1.自然资源部门对无证开采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2.对非法开采区域和渣土堆放区域进行复绿处理。
3.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编制生态修复方案。
4.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进行生态修复。
(二)钙业有限公司
1. 县自然资源部门对该公司破坏基本农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2.该公司前期对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了复耕复种,但效果不明显,需重新对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复耕复种。
3.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对该企业反映的噪音、扬尘等问题依法查处。(三)白牙市镇小心田村湘钢东安石矿公司
1. 县自然资源部门对该公司破坏基本农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2.该公司前期对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了复耕复种,但效果不明显,需重新对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了复耕复种。
3.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对该企业反映的噪音、扬尘等问题依法查处。(四)大盛镇山水村14组采石场
1.林业部门对采石场破坏林地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2.自然资源部门非法采石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3.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编制生态修复方案。
4.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进行生态修复。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南桥镇莲花村采石场
1.2020年12月16日,东安县自然资源局在卫片执法检查时发现吴某在南桥镇莲花村进行非法开采,对其作出了东自然资矿罚字〔2020〕28号行政处罚决定,现已处罚到位。
2.2020年12月23日,吴某对非法开采区域和渣土堆放区域进行复绿处理。
3. 2021年8月东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编制了生态修复方案。并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生态修复,目前生态修复已完成。
(二)白牙市镇小心田村钙业有限公司
1. 县自然资源部门对该公司破坏基本农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2.该公司前期对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了复耕复种,但效果不明显,目前再次对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了复耕复种,因气候原因,复种的农作物还未长出,预计2021年9月8日前可以完成。
3.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对该企业反映的噪音、扬尘等问题经查实后,责令企业进行改正并作出相应处理。
(三)白牙市镇小心田村湘钢东安石矿公司
1. 县自然资源部门对该公司破坏基本农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2.该公司前期对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了复耕复种,但效果不明显,目前再次对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了复耕复种,因气候原因,复种的农作物还未长出,预计2021年9月8日前可以完成。
3.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对该企业反映的噪音、扬尘等问题经查实后,责令企业进行改正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大盛镇山水村14组采石场
1. 破坏林地一事:2021年4月30日,东安县林业局以文某进行采石销售活动造成林地毁坏案,依法移交东安县森林公安局查处。
2. 非法采石一事:2020年11月30日,东安县自然资源局对非法开采当事人作出了东自然资矿罚字〔2020〕27号行政处罚决定,现已处罚到位。
3.2021年1月东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编制了生态修复方案,并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生态修复,目前生态修复已完成。
五、验收销号自检情况
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要求,我县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对涉及的南桥镇莲花村采石场、钙业有限公司、白牙市镇小心田村湘钢东安石矿公司、大盛镇山水村14组采石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整理汇总了相关资料,实地检查矿山已基本按要求完成“夏季攻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任务,佐证资料基本齐全,验收销号自检合格。
六、今后工作打算
1. 进一步强化保障。成立东安县2021年非法采矿洗砂和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级领导带队督察,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针对此次“夏季攻势”发现的问题,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
2. 进一步细化措施。根据东安县2021年非法采矿洗砂和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所有非煤矿山进行一次全方位摸排查,实行分类整治:一是对证照齐全的矿山。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等问题进行全面体检,要求企业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实行停产整改。二是对证照不齐全的矿山。经查实,如涉嫌非法开采、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查处到位。三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矿山。如不按要求积极整改到位,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四是对已关闭的矿山。对责任主体明确的督促企业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采矿权注销工作;对已关闭责任主体灭失的,由政府统一组织进行治理。五是对限期退出的矿山。到期后督促企业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采矿权注销工作。
3. 进一步严格审批。对纳入规划保留矿山,按照“成熟一个、出让一个、办理一个”的原则,有序推进,确保我县砂石供应,分类分批进行绿色建设。新设(含扩界)矿山必须建成绿色矿山方可投产作业。如对该整改情况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东安县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秦东波
联系方式:132****5678
东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