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条件
东安县群力水库应急抢险工程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发包人为东安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根据《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安县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7]32号)、《关于调整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发改招【2019】1号)等文件规定的通知,湖南博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发包人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简易交易。有关发包事项现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安县群力水库应急抢险工程;
2.2 建设地点:东安县群力水库;
2.3 规 模:东安县群力水库应急抢险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发包金额3370923.70元;
2.4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5 交易范围:东安县群力水库应急抢险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工期要求:150天(日历日);
2.7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8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保修;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承包人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3.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承包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承包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承包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承包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承包单位正式职工;
3.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承包单位正式职工;
3.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交易;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交易。
4、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4.1请各承包人于交易截止之日前通过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gov.cn/)上下载发包文件;
4.2发包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承包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承包文件。
5、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合格性评审
本项目若参加交易的承包人过多,超过15家(含15家)以上时,可先从所有报名承包人中随机抽取7家入围,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承包人进行合格性评审,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承包人按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本项目建造师抽取对应代码球,后由发包人抽取中标候选人,发包人抽取的第一个号码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抽取的第二个号码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抽取的第三个号码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7、交易时间和地点:
7.1交易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10时00分;
7.2交易地址:永州市东安县舜皇大道53号东安县水利局六楼会议室。
8、本公告在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www.da.gov.cn/)发布。
9、其它要求:
特别说明:原则上疫情防控期间,投标单位限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一名代表进入交易现场,进入大楼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得扎堆聚集,不得喧哗闲聊。交易活动结束后,马上离开现场,不得逗留。
10、行政监督
本次交易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水利局。电话:0746-4232329
11、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发包单位:东安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东安县舜皇大道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35****8606
代理机构:湖南博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17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77****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