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湘贸全球”行动,力争新增有进出口实绩企业1000家以上
湖南构建六大机制激发外贸发展活力
11月24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外贸促稳提质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8年,全省新增有进出口实绩企业1000家以上,培育新增一批10亿元以上进出口企业,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贸易额突破4000亿元。
针对当前我省外贸主体不强、新业态规模不大、市州发展不均衡等短板弱项,《实施意见》明确了健全主体培优育强机制、构筑产业开放发展机制、强化市场多元发展机制、创新外贸新业态发展机制、完善贸易摩擦服务机制、夯实外贸协同发展机制等6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中,在主体培育方面,实施“湘贸全球”行动,将企业国际化发展情况纳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指标体系,健全容错和信用修复机制,深入推广“首违不罚”等容错制度。在产业开放方面,推动各省级重点产业链加强开放发展机制研究,省级层面认定一批“湖南出口品牌”企业,提升出口产品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在市场拓展方面,依托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开展对非贸易创新举措先行先试,率先建立多元、合规、高效的一揽子对非跨境资金结算解决方案,支持企业在非打造自主可控的物流通道,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布局非洲,积极开展检验检测前置服务。在业态创新方面,加快推动服务贸易提质扩容、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绿色贸易转型升级、易货贸易多元发展。在风险应对方面,加快工程机械、新能源材料等重点产业境外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在外贸协同发展方面,完善市州、省际合作体系,创新外贸领域“反向飞地”建设,构建进出口业绩共享和支持政策共担机制,推动“三同”认证从食品、农产品领域向一般消费品等领域延伸。
(文/张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