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省农科院设置所属16个事业单位获授牌
湖南“大农科院”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1月24日,湖南省农科院2025年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上,为省农科院设置所属16个事业单位授牌。
至此,备受瞩目的湖南省“大农科院”管理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作为农业科技大省,湖南施行“大农科院”改革意在何为?今年又将如何做好改革下半篇文章?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设置1个副厅级、15个正处级事业单位
会上,宣读了湖南省委编委《关于省农业科学院机构编制总体框架的批复》,省农科院设置所属事业单位16个。
其中,副厅级事业单位1个,为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正处级事业单位15个,分别为湖南省茶叶研究所、湖南省园艺研究所、湖南省蔬菜研究所、湖南省作物研究所、湖南省农业装备研究所、湖南省植物保护研究所、湖南省微生物研究所、湖南省畜牧兽医研究所、湖南省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研究所、湖南省耕地与农业环境生态研究所、湖南省水产研究所(湖南省水产原种场)、湖南省棉花与蚕桑研究所、湖南省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湖南省核农业与中药材研究所、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中心。
此次设置的16个事业单位包括15个科研事业单位和1个科研辅助机构,由原属省农业农村厅的6个科研事业单位,和原属省农科院的15个科研事业单位、2个科研辅助机构深入融合而成。
按照《湖南省“大农科院”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除了将相关科研事业单位进行优化重组,“大农科院”改革还包括探索实行党组织领导的院(所)长负责制,实行省农业农村厅代管省农科院的管理体制;剥离省农科院承担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将相关学校、医院等适时移交地方属地管理;在高能级创新平台的创新型岗位、特设岗位设置方面,省农科院将拥有更大自主权;省农科院加强对市州农科院所的科技业务指导,依托市州农科院所共建省农科院市州分院。
重在解决两大问题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建球介绍,此次改革旨在通过建设“大农科院”,打造一流的农科院所、培养一流的人才队伍、产出一流的科研成果、培育一流的产业生态圈,整合统筹政策、资金、人才、平台等资源,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引领和支撑湖南农业产业创新发展。
其中,重在解决多年来困扰我省农业科技发展的农业科研力量“散、小、弱”以及科技和产业“两张皮”的问题。
以科研力量“散、小、弱”为例,“研究领域交叉、低水平重复的问题,严重影响着创新效能。”省作物研究所党总支书记宗锦涛以水稻研究举例介绍,以往在基层,经常遇到省级专家和市州农科院所的专家在同一个村,重复设置试验田,开展研究的问题。
此次改革,在省级层面,将农业科研资源整合,改变以往各自为战的现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统筹协调,省农科院负责统领科研资源。
在省农科院与市州农科院所联动发展方面,省农科院负责前端研发,重点组织基础性、战略性、综合性、前瞻性科技攻关;市州农科院所管理地方实验,以产生“1+1>2”的效果。
同时,市州农科院所仍保留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上的自主权,重点解决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例如,站在全省看,我省杨梅产值不算大,但它却是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的特色产业,当地农科院将被充分赋权,聚焦杨梅产业技术需求解决问题。
在解决科技和产业“两张皮”的问题上,也有大动作。
1月3日,省农科院与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战略合作签约。我省支持省农科院开展资产重组,利用现有资源引进省农业集团、海利集团等涉农企业入驻,共同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农业科技孵化产业园,共建联合实验室。
该举措剑指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记者获悉,尽管我省农业科技论文发文数量、农业发明专利申请量不断增加,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还不高。
开展资产重组,引进涉农企业,便是重在探索构建“选题从市场来,成果向产业去”的科企合作机制,促进科技力量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
做好下半篇文章,加快形成“三个合力”
“改革虽以‘大农科院’命名,但却是省委、省政府着眼全省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一次破题之举。”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南省农科院党委书记柏连阳介绍,今年,改革将从多方面发力。
全面有序落实改革任务清单。不折不扣将改革任务分解细化,加快完成人员安置和交流,推动创新资源重组和机构正常有序运转。
加快形成“三个合力”。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农科院会商制定代管“清单”,形成政府部门与科研单位的工作合力;建立省、市农科院所高效协作机制,逐步形成“上下合作、院地一体、双重管理”的工作合力;省农科院加强与省农业集团、海利集团等省属国企对接,在项目共研、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合力。
在建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方面,加大与岳麓山实验室的合作力度,加强杂交水稻全国重点实验室、杂交水稻“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快推动生物育种专用重离子加速器重大装置立项落地,产出更多高水平科技成果。
激发广大干部创新创业活力,探索建立“大地评价机制”是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具体而言,将通过建立农民实用实惠评价、农业产业效益评价、农村生态环境评价“三位一体”的评价机制,引导科技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同时,将加快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提升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整体素质和水平。
(文/王铭俊 刘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