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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先行先试 立法杜绝乡村建房“任性”
  • 2019-12-03 09:05
  • 来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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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天来,永州市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正按照各自职责为一件事忙活着:编制当地村庄分类和村庄布局规划,开展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空心房处置和宅基地整治,开展有关农村建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目的只有一个:确保《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明年3月1日起顺利实施。

  该《条例》是我省首部对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所有建房进行规范管理的条例。虽然,《条例》仅限于永州当地实施,但它对当前我省乡村房屋建设规划、建房审批、建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率先从立法层面进行了规范和解决,为全省性立法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借鉴。

  坚持问题导向

  这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村民住房得到极大改善。同时,宽敞明亮的村部综合办公楼、现代化的生产厂房、功能齐全的村民健身场地等,在农村也随处可见。这充分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但由于相关政策制度不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就拿永州来说,仍存在违反规划和乱占耕地、未批先建、超标准建房、房屋有质量缺陷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新农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成效。

  对此,永州市站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在国家、省级层面没有制定专门法律法规对乡村房屋建设管理进行规范的情况下,坚持问题导向,先行先试,通过地方性立法,从法制层面规范当地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农村建设和发展。

  《条例》从起草到最后表决通过,经过了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多次修改完善、永州市人大常委会3次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审查等多个程序,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突出规划引领

  为解决当前乡村建房规划编制不切合实际、不被老百姓接受、落地性差等问题,《条例》突出规划引领,对规划编制的具体要求、经费保障、用地选址、用地计划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以推动和保障规划落地实施。

  比如,《条例》规定,永州市各级政府应依法组织编制和完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经批准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须进行公开;乡村房屋建设选址应当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空闲地和其他未利用地,提倡建房选址相对集中,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避免占用耕地、林地,鼓励统筹利用闲置村部、学校、厂房等现有房屋改造、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房。

  同时,《条例》规定,对于未依法组织编制乡镇、村庄规划的,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乡镇、村庄规划,影响乡村建房审批的,将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范建房审批

  当前,乡村房屋建设中未批先建、不按批准建等现象比较普遍,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和规划落地实施。对此,《条例》对审批程序、住宅建设的审批条件、不予批准的情况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对违法建设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比方说,也许很多人不清楚在农村建房要走哪些审批程序,《条例》对此予以明确:在乡村集体土地上进行住宅建设的,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出具书面意见,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集体土地上进行经营性生产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条例》规定,在乡村申请住宅建设用地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将不予审批:出租、出卖、赠与他人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者将住房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建房的;现有家庭成员不具备分户条件的;不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现有宅基地面积能够满足分户需要,要求新增建房用地的;申请人属于政府集中供养的孤寡老人、五保户的;申请建房户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未处理结案的;申请建房用地存在权属争议的;申请建房用地已列入规划改造、征迁范围的。

  严格建房管理

  解决当前乡村房屋建设中存在的乱象、确保房屋质量,严格房屋建设管理非常重要。

  《条例》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乡村房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到选址、放线和竣工核实到场,确保房屋建设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内容一致;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库,在乡村房屋建设中应选择满足技能要求的建筑工匠或者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乡镇人民政府应会同村委会指导建房户与建筑工匠或者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安全责任、竣工后的质量保证期限和双方权利义务。

  而对于建设方而言,《条例》规定,建筑工匠和施工单位应当依法组织施工,严格遵守施工规程和技术要求,不得无图施工或者擅自变更设计,做好施工记录,保证施工资料完整。如果无图施工、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变更设计图纸,以及不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承建方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刘文韬 陈奕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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