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牛角塘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拉练站上了被告席。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朱拉练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10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64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拉练利用担任牛角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侵占人民币909.8965万元、挪用资金1500万元、贪污476.5399万元、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209万元、非法占用农用地175.647亩、诈骗专项资金42万元、寻衅滋事导致一人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拉练采取私下收买、排斥异己、培植亲信等方式,长期把持基层权力,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国家集体资产,在牛角塘村范围内先后纠集多人以师徒相称,自壮声势,伙同罗志岗、彭富强、刘先主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大肆侵吞国有、集团财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点、第14点,应当认定为恶势力。
(文/何金燕 彭丁云 文天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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