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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
  • 2024-11-06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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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2024年10月28日东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

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深入实施“五五一”发展思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大抓落实”,围绕县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方案,深化财政改革,积极应对压力,深入贯彻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开展开源节流工作,强化收入征管,盘活存量资金,统筹兼顾,科学调度,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财政运行基本上做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民本支出,有效促进了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根据今年以来的预算执行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县政府提出《东安县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需要对预算方案做出调整的原因如下:

(一)省财政转贷我县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规模增加,结构发生变化,需对预算收支进行相应调整。

(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需要进行预算调整。

(三)根据全县财政收入实际完成情况和预期,需要对预算收入任务进行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一)收入调整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由年初预算的6%调整为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6133万元,调整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23877万元。

收入预算调整为46137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51451万元。其中:

1.收入调增58293万元:

1)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调增44320万元。

2)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调增4173万元。

3)新增一般债券收入调增9800万元。

2.收入调减6842万元: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6133万元。

2)上年滚存结余收入调减709万元。

(二)支出调整

支出预算调整为46103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167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0886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354万元。其中:

1)支出调增1042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354万元;教育支出调增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调增39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调增671万元;农林水支出调增2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调增506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增237万元;一般债务付息支出调增141万元。

2)支出调减307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减2074万元;其他支出调减1000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调增44320万元,主要是到期一般债券通过再融资的方式进行还本。

(三)调整后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通过上述调整,本年地方预算收入123877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55578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5412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5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4万元,公共财政总收入4613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8867万元,加上解支出785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4320万元,公共财政总支出46103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4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一)收入调整

收入预算调整为13576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564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减70000万元。

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增872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调增364万元。

(二)支出调整

支出预算调整为13576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564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减70188万元,主要是预期收入减少,对“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征地拆迁报批等费用支出”等对应支出进行调减。

2.债务付息支出调增552万元,主要是针对2024上半年发行专项债券安排的付息支出。

3.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87200万元。

(三)调整后的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通过上述调整,本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000万元,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8720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2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64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357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20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18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农林水支出1352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835万元、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支出872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12522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00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35764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本次不进行调整。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本次不进行调整。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债务限额情况

2024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债务限额97000万元,比上年新增限额减少34043万元,累计债务限额67989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累计22651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累计453374万元。累计债务余额6675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210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45474万元,余额占限额比重为98.18%

1.新增一般债券限额9800万元,较上年减少3043万元。

2.新增专项债券限额87200万元,较上年减少30100万元。

按照债券资金核算要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1.新增一般债券安排情况。新增一般债券9800万元,其中:用于(1)湘江流域存量垃圾场综合治理亚行贷款项目900万元;(2)东安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1000万元;(3)调元渡改桥建设2400万元;(4)两河流域锑污染综合整治项目1000万元;(5)东安县国家档案馆建设300万元;(6)东安县城市污水处理项目1000万元;(7)东安县公路建设项目2660万元;(8)东安县三小人行天桥工程303万元;(9)灾害应急消防装备建设项目237万元。

2.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情况。新增专项债券87200万元,其中:(1)东安县焊剂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0万元;(2)东安县城乡垃圾分类及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4000万元;(3)东安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7500万元;(4)东安县城镇供水提质扩容工程9100万元;(5)东安鸡农业特色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8000万元;(6)东安县人民医院结核病诊疗中心3000万元;(7)东安县树德景区创4A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200万元;(8)东安县舜皇山景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3500万元;(9)东安县城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500万元;(10)东安县公办养老中心建设项目4500万元;(11)东安县中医医院防控应急能力建设项目2200万元;(12)东安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500万元;(13)东安县城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00万元;(14)东安县北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4000万元;(15)东安县城区供水扩容工程6000万元;(16)东安县龙溪河综合治理工程6025万元;(17)城西道路及土地整理项目900万元;(18)东安县城至芦洪市镇公路工程贷款500万元;(19)东安县芦江水库工程项目646万元;(20)湖南信托东芦公路项目229万元;(21)东安经济开发区芦洪市片区承接产业转移基础设施提升项目2900万元;(22)东安县经济开发区建材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00万元。

六、下阶段工作打算

本次预算调整,根据全县收入组织情况对全年财税收入目标进行了调减,但今年完成全年财税收入任务困难仍然艰巨,上级转移支付收入预计与去年持平,支出需求难以满足,收支矛盾依旧尖锐。收入方面:受减税降费、土地市场降温等因素影响,减收较多。支出方面:既要保“三保”,又要保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还要保乡村振兴、教育、环保等重点项目支出,支出压力很大。

面对重重困难,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有进,始终把确保财政平稳有序运行摆在首要位置,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确保全年预算目标实现,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加力开展收入组织工作,强化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强收入调度。在征管部门中全面实行收入调度制、征管责任制,将收入任务落实到相关税种,明确到具体纳税人,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细,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加强收入征管。在组织税收收入方面,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全程监督,继续突出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抓增收。同时对小税种、零星税收建立完善管理办法,防止和纠正有税不收或收过头税的行为。在组织非税收入方面,严格执法,对收费项目认真组织征收,杜绝擅自减免、缓征、少收等违规行为,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二)深入贯彻开源节流要求,强化财政持续能力。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工作要求,持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节约开支保“三保”。二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优质企业的服务,巩固现有税源稳定税基。三是加强统筹财政资源,加大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充分利用国有资产资源,做好资产资源盘活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率,努力变“死钱”为“活钱”,增加可用财源,加大财政资金盘活力度,定期清理盘活闲置、低效资金。

(三)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能力。一是强化预算硬约束。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复的预算,强化本级预算资金执行监管监控,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支出审核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改变本级专项资金用途,用于其他支出。二是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巩固年”行动走深走实,强化重大决策部署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三是强化建设项目管理。根据发展现状和财力可能,按轻重缓急有序铺排政府性投资项目,暂缓实施没有硬性刚性需求的项目,坚决压减超出实际需要的项目,坚决纠治和防范“新形象工程”,杜绝“面子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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