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2月17日讯(通讯员 周涛)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2月10日20时许,刘某云饮酒后驾驶粤S****3号小型汽车行驶至东安县白牙市镇莲塘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8mg/100ml,涉嫌醉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执勤交警将刘某云带至医院提取血液样本,进行乙醇含量定性定量鉴定,检验结果为146.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东安交警依法对刘某云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行动以来,大队制定了详细的行动方案,突出重点时段、路段、区域和驾驶人的管控,采取“定点清查+流动巡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等方式,在娱乐场所、商圈、夜宵摊点等重点路段设立检查点位,对过往车辆逐车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400余人次,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0余起,其中酒醉驾11起。
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大队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为人民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也呼吁广大驾乘人员珍惜生命、远离酒驾,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