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1月26日讯(通讯员 曾蓉)年关将近,东安法院石期市法庭联合县检察院、横塘派出所共同前往横塘镇甘庄村调解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将矛盾纠纷化解于年前,不让人民群众带着矛盾“跨年”,绘就新年新“枫”景。
林某贵、林某社同为甘庄村村民且为邻居,二人因土地用水问题引发纠纷继而发生打斗。经鉴定,林某社伤势为轻伤二级。后双方因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矛盾有愈演愈烈之势。
为从源头化解矛盾,1月24日下午,东安法院石期市法庭与县检察院、横塘派出所到达村委会开展调解工作,并发挥联动调解优势,从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法律风险等各方面向林某贵释法明理。
经工作人员多番背对背调解、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林某贵当场给付赔偿款,林某社也出具了谅解书,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中华文化自古倡导“以和为贵”,不愿意带着纠纷“闹心事”过年是老百姓最朴素的观念,能够在年前化解矛盾、安心过年是当事人最急切的心愿。东安法院急人民之所急,秉持“不让纠纷过年”思路,把握时间节点,生动践行了“如我在诉”“案结事了人和”的新时代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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