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劝导会“微治理”有“大作用”
——湖南东安川岩乡道路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典型经验材料
在川岩乡,传统值守式道路劝导成效不佳,执勤以外的时间,有些村民依旧我行我素,村民们戏称政府为“执勤一阵风,片叶不带走”。为补齐农村地区交通治理“点多面广、人员不足”的短板,川岩乡创新性的将农村家庭纳入到交通整治体系当中,推行“家庭劝导会”制度,此外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自治的方式维护农村道路安全秩序,川岩乡的道路交通安全实现了质的转变。
一、织细织密劝导网,推行家庭劝导会,以亲情牌替换说教牌。农村交通顽瘴痼疾整治一直是农村难点工作,家庭劝导会新模式的出现打破了以往政府和群众之间“躲猫猫”的游戏。交警或者执勤人员发现违法人员,由联村干部和村干部出面与其父母或者子女一起开劝导会,共同讨论交通安全问题,以家庭成员对违法者进行宣传和教育取代过去执勤者单调的说教方式。这种转变不仅增强了家庭成员的参与意识,也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家庭劝导会的推行,使得农村交通治理工作有了更加广泛和深入的覆盖。通过这一机制,政府可以直接与每个家庭建立联系,了解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的交通安全问题。同时,家庭成员也可以就交通安全意识不足或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增强了他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和责任感。
二、用好用实技术路,联通交警警务平台,以监控拍替代人力守。交警警务平台定期向各村发布交通违法人员信息,通过人防技防手段,实现信息的及时同步和交通违法人员的高效追踪。此举不仅给村干部开家庭劝导会提供了指引,也让村民了解到身边发生的交通违法情况,增强对违法行为的警觉性,并促使他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人防技防的及时同步提高了交通治理的效果,通过及时获取交通违法人员信息,乡政府更加准确地掌握辖区内交通安全形势,对有可能引发事故的行为提前预警。
三、尊重倚重人民群众,依托群众自治,以主动治代替被动管。为有效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全乡推行“三个”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自治的方式,变“要我参与”为“我要参与”。一是扣分机制,以罚促行。建立“一户一档”,以“0”分为基础,对每户所属的村民存在无证驾驶、无牌驾驶、不按要求佩戴头盔等交通违规行为的,对照村道路交通安全评分细则,对该户进行扣分处理。二是消分机制,以补促行。所有村民,可以通过参加交通安全培训、交通执勤劝导等方式为该户获得相应的积分,该积分也用于消减和回补已扣的分数。三是约束机制,以德促行。村道德评议小组每个季度评议一次,将每户得分的情况,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对于得分为正数的,按照细则标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主动治代替被动管,全乡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全社会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局面。这种理念和做法的改变在提高了农村交通安全治理的效果,也促进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和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