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20年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
主管部门: 东安县人民政府
组织单位: 东安县财政局
实施机构: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10月15日
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0年应急物资保障
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东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7号)有关要求,受东安县财政局委托,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1年10月对2020年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聚焦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保障短板,创新完善储备方式,优化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切实提升我省应急处置能力,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到2020年底,建成以省级医药储备系统为支撑,以区域中心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以市州、县(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基础,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
2020年东安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安排资金共计672.24万元,主要从省级财政转拨的中央补助资金中安排,按照分级储备原则,我县储备了医疗防护物资、重点救治药品。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项目支出组织管理机构:省工信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等部门,建立“统筹布局、综合调度、做实储备、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长效机制,指导各市州、县(市)开展和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由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防控保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防控应急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方面事宜;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密切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反馈保障工作信息,及时汇总整理。
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照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安县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轮换方案》的通知,建立健全物资储备、保管、发放工作规程,确保各类物资依规高效保障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东安县财政局安排,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从2021年10月11日开始,对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承担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和现场评价。向项目实施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取得了2020年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通过获得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绩效评价情况,并结合现场评价情况,采取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对评价对象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汇总分析。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根据《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0年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从决策、过程、产出、效果4项一级指标和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3项二级指标及26项三级指标逐一进行评价打分。
我们认为,项目支出基本合理、规范、有效,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收益、社会效益,市场化程度及产业带动力有一定的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绩效评价综合得分77分,(详见附件3)。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1、统一调度,有序轮换。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在县政府协调统筹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储备物资品种及总量计划控制,实物动态轮换储备。
2、配额采购,高效流转。我县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纳入财政预算的相关部门,平时有采购且属于储备物资目录品种的,必须从承储企业采购。政府相关责任部门收集各单位年度采购、销售或使用数据,并分配年度轮换任务量,对平时未采购但有使用属于储备物资目录的品种需求的,收集各单位情况后,根据轮换数量,进行年度轮换任务量的分配。
3、结合实际,定期监管。结合我县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在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下设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轮换小组,形成上中下一体循环,建立应急储备物资轮换监管制度,定期对承储企业、辖区内使用单位的轮换情况进行汇总,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解决,在辖区内逐步形成自然循环,确保物资有效使用。
项目主管部门基本能遵循要求进行项目组织,项目实施单位能够按规定落实使用项目资金,由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组织采购完成项目实施。对于应急储备物资目录和数量,及承担应急物资能力建设项目的企业、承储企业均根据省指导方案实施和采购。资金使用程序较规范。项目实施单位能够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完成项目立项申请内容的组织实施。
(二)项目执行过程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安排资金共计672.24万元,资金下达指导文号(湘财预〔2020〕170号)。
2、预算支出结构性分析
2020年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共计565.53万元,根据省工信厅、财政厅、卫健委及发改委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湖南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指导方案(试行)》(湘工信消费品【2020】381号)的通知精神,通过县科工局、财政局、卫健康局和发改局的考察,确定了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和国药控永州有限公司为我县应急物资承储企业。资金支出情况如下:
支付时间 |
采购企业 |
产品类别 |
金额(元) |
是否配送 |
备注 |
2020.12.14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消毒液 |
146,725.00 |
已配送 |
部分未配送 |
2020.12.14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测温仪 |
891,000.00 |
已配送 |
3台未送 |
2020.12.14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西药 |
361,255.80 |
已配送 |
注射液、胶囊等 |
|
小计 |
|
1,398,980.80 |
|
|
2020.12.14 |
国药控股永州有限公司 |
防护用品 |
941,982.00 |
已配送 |
|
2020.12.14 |
国药控股永州有限公司 |
测温仪 |
342,000.00 |
已配送 |
|
2020.12.14 |
国药控股永州有限公司 |
中药 |
113,296.30 |
已配送74699.6元 |
未配送38596.70转为合同储备 |
|
小计 |
|
1,397,27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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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3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测试剂盒 |
2,136,000.00 |
未配送 |
|
2021.8.3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消毒液 |
423,000.00 |
未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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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3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代储管理费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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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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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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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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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5,25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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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2020年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下达资金672.24万元,实际支出565.53万元,完成支付率84.13%。
2020年12月14日支付华润湖南医药公司应急物资1,398,980.80元,2021年1月份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配送应急物资至东安县疾控中心238,470.00元、东安县人民政府40,000.00元、东安县人民医院390,340.48元、东安县中医院29,250.00元、东安县人民医院芦洪市分院191,250.00元,其他乡镇324,000.00元,共计配送1,213,310.48元,未配送金额为185,670.32元,未配送的应急物资为84消毒液10800瓶、免洗手消毒液6850瓶、酒精消毒液16800瓶、全自动红外测温仪3台及少量药品,因消毒液类别有效期短,暂时转为合同储备。
2020年12月14日支付国药控股永州有限公司1,397,278.30元,2021年1月份国药控股永州有限公司配送应急物资至东安县中医院187,450.00元,东安县人民医院芦洪市分院181,515.60元,东安县人民医院589,296.00元,东安县疾控中心338,020.00元,共计配送1,296,281.60元,未配送的应急物资为一次性外科手套31200双及部分中药,未送的中药转为合同储备。
2020年8月3日支付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2,859,000.00元,包含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85440人份,84消毒液30000瓶,免洗手消毒液30000瓶,75%酒精消毒液30000瓶,均未配送。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为加强我县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实现储备物资周期性轮换和流转,健全完善我县统筹安排、分级储备、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确保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实现辖区内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周期性轮换和流转,年度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使用比例不低于70%(含定点救治医疗卫生机构存储满足10天满负荷运转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确保储备物资的长期有效,杜绝浪费,保证中央补助资金在正常核销框架范围内的安全和保值。
1、加强统筹领导。由县政府统筹,县科工局牵头,会同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指导督促我县开展和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轮换工作。
2、加强资金保障。省财政厅转拨的中央补助奖金是政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建立政府储备,重点对应急物资储备及产能建设相关支出给予补助,不得用于建设物资储备库,不得用于医疗机构自身的物资储备。
3、加强动态监管。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物资进行监督检查。
4、加强责任管理。县纪律监委、县审计局加强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用、轮换等的审计督查,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到位、流转高效。出现经费挪用、保障不力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财务做账不及时。如2020年12月支付华润医药有限公司与国药控股有限公司共2796259.10元,2020年8月支付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2859000.00元,均未做记账凭证,也无法确认是否878将专项资金单独专账核算。二是财务报账把关不严。2020年12月支付华润医药有限公司与国药控股有限公司共2796259.10元,2020年8月支付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2859000.00元,均未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
(二)已支付应急储备物资未到位
2020年12月支付华润医药有限公司与国药控股有限公司共2,796,259.10元,其中未配送的应急物资为84消毒液10800瓶、免洗手消毒液6850瓶、酒精消毒液16800瓶、全自动红外测温仪3台、一次性外科手套31200双及部分药品。
(三)部分项目资金未使用
省级下达应急物资项目资金672.24万元,实际支付565.53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4.13%,未使用金额为106.71万元,根据各市州、县工信部门应会同财政、卫健、发改部门按照《湖南省公共卫生应急储备目录及数量测算说明》,明确储备物资品种和保底数量,必须确保储存到位。
(四)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监管不到位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项目单位监管不到位,项目资料不齐、现场检查中未见项目日常监管资料,不能及时了解储备物资使用其轮换情况。在对东安县人民医院实地盘查时,隔离衣、一次性防护帽、医用隔离面屏均低于储备量,应及时向承储企业购进,保证突发公共事件所需应急物资的需求。
(五)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科工局未提供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未建立储备物资定期核查制度及应急物资储备调拨方案。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会计人员加强账务处理,项目账应单独核算,对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财务人员不仅要具备较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建立健全完善、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有效实行财务内部控制的坚实基础,更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和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的制度建设
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是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有效运转的核心要素。建议在优化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基础上,研究建立“统一领导、权威高效、权责一致”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管理架构,与应急管理或指挥机构有机兼容衔接,促进应急物资存储、调度、运输、使用、回收等环节的一体化管理,加快完善中央、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体系,加快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医学应急物资保障的决策部署,聚焦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保障短板,完善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品种、规模、结构,创新完善储备方式,优化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加强对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支出的日常监管
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应切实履行好职责,规范单位的财务管理,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做好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对项目实施应有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扎实做好政府集中储备管理。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调拨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大数据管理支撑系统,重视事前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强化政府责任意识,提前按需保量部署,定期检查有效期,提高物资流动性,缩短更新周期,对于快过期的储备物资,可以考虑转交其他政府机构或慈善组织以期尽快使用。
附件1:2020年度东安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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