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4月2日讯(通讯员 荣佳亚)4月2日早上,"失踪"多年的被执行人隆某终于被执行法官从广东"请"到了东安县人民法院调解室,案件调解成功,至此,一起历时十八年的执行积案终于划上了圆满句号。
2003年,唐某与隆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隆某赔偿唐某各项损失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隆某未履行相应义务。唐某申请强制执行,因隆某系外地人,受当时的办案条件限制,案件一直未能执结。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经仔细到档案室查阅卷宗,认真分析研判,决定先请求外地法院协助执行。
经外地法院了解,隆某常年外出务工,不在本村居住。执行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恢复执行,实施网络查控,并依法将隆某纳入限制高消费。经过多种举措,终于查扣到部分案款,另有部分款项无法执行到位。后经多方联系,终于找到其联系方式,执行法官多次向隆某释法明理,隆某在清明节前从广东赶到东安,结清了所欠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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